土地资源是满足人类生存、发展需要的最基本的自然资源之一。人类的需求与土地资源的关系,以个人需求为基础,但是必须放在由个人组成的社会这个层次统筹考虑与配置。
(一)狩猎、采集社会的土地资源开发利用
早期的狩猎者和采集者从自然环境中获取食物和其他资源,至此,源于自然界的人类开始了与自然界分离。
(二)农业社会的土地资源开发利用
大约10000年前,人类开始了对野生动植物的驯化。人类通过刀耕火种,只能小规模种植,对环境的影响仍然相对较小。
(三)工业社会的土地资源开发利用
17世纪中叶开始于英国的工业革命,是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人地关系是从有人类以来就存在的客观关系,是人地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随人类对土地资源环境客观作用和人类主观能动作用的认识发展而发展,在不同阶段形成不同的人地关系。
(一)人地关系理论
在历史上形成的传统的人地关系论中,出现过两个极端。一是人被看作和其它生物一样完全受控于他所处的地理环境中,环境是人的中心,人地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只是从环境到人的线性作用,而人类对环境的作用完全被掩盖在环境的压力下;二是人类中心主义的人地关系思想,以人类为中心,环境本身失去了独立存在的价值和内在的价值,人地间的相互作用关系也是一种单向的线性过程,只不过作用的方向是从人到环境。
(二)人地关系理论发展
协调论是一种新型的人地关系思想,它是由众多科学家的提倡而逐步深化和被公认的。1972年和1979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和资源、环境、人口相互关系座谈会上,主张将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速度同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协调起来。
协调的观点与可持续发展所追求的目标相一致,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基本概念在不同的时空尺度上和不同的领域虽有不同的理解(这源于人类自身认识的局限性),但它是一种新型的发展方式,有其丰富的内涵,它既不单指经济、社会的发展,也不单指生态持续发展,而是指自然—经济—社会人地关系的可持续发展。生态持续是基础,经济持续是条件,社会持续是目标,它不仅代表更高目标的效率和更公平的理想,而且作为一种新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活跃在现代文明社会体系中,对人们的社会、经济活动行为起着引导、规范、塑造和升华的巨大作用。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就是实现人与地的互惠共生,这与和谐论追求的人地之间的协调是一致的。
人地关系论的观点经历了“天命论”—“决定论”—“或然论”—“生态论”,一直至协调论,正在逐渐逼近真理。但要正确认识人地关系,我们还必须进行长期的,深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