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资源评价的含义
土地资源评价,即土地评价,是根据特定的目的对土地性能进行鉴定的过程。土地资源评价包括对土地的各个要素如气候、地形、土壤、植被、水等以及与土地利用有关的社会经济条件进行全面综合的考察;阐明土地对某种用途的适宜程度、限制程度、生产潜力、经济效益及对环境有利与不利的后果;阐明土地现在的利用情况、合理程度以及土地用途转变的可能性及其条件;阐明土地提高生产能力与增加经济效益的必要措施。
(二)土地资源评价与土壤评价的区别
土壤评价是依据土壤类型及其理化性质等因素的差异进行的土壤等级的评定,土壤肥力的高低,仅仅是土壤因素的综合评定。而构成土地特征的各要素,包括地形、地貌、土壤、植被、水文和水文地质等自然因素和社会属性都是土地资源评价的因素之一。由此可见,在内涵及应用范围方面,土地评价要比土壤评价广泛得多。同时土壤是土地的重要部分,土壤评价是土地评价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它们又是不能相互替代的。
(一)为土地税牧服务
通过土地评价能科学地为制定土地税收标准提供基础的资料;
(二)为调整承包土地和征地补偿费提供依据
为使调整承包土地时投资补偿费的确定比较科学合理,就需要通过土地评价对土地承包前后的质量进行比较。征用耕地时,征地补偿费的科学确定是以耕地质量评价为基础的;
(三)为土地交易服务
随着经济的发展,土地市场的兴起,客观上要求对土地进行评价,因而也就产生了为土地交易提供土地价格基础资料的土地评价;
(四)为估计土地经营好坏服务
为了确定或评价土地经营的好坏,就要通过土地评价对土地经营活动中的投入和土地经营后的产出进行分析;
(五)为土地利用规划服务
土地资源评价能为土地最佳用途的选择或为土地利用规划时土地利用调整提供必要的信息或资料,为土地利用规划方案的制定服务。
(一)生产性原则
结合评价地区的土地利用实际,从土地利用现状出发,达到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的目的。
(二)综合性原则
既要研究各要素的特征,又要全面地分析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矛盾统一,因果关系和组合方式。
(三)主导因素原则
在土地评价中要注意其中对土地质量起主要限制作用的主导因素的突出作用。
(四)针对性原则
以一定的土地利用为前提,评定土地资源在某种用途下生产能力大小或适宜性高低。
(五)比较性原则
比较性原则可从三个方面来把握。一是在一个评价区内,要对影响土地质量的各个指标进行比较和调整。二是必须考虑大地地域差异规律对土地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影响。三是土地评价还应对不同土地利用方式进行比较。
(六)相对稳定原则
在一定时间内应对土地评价的结果加以修正,以保证评价结果的真实性。
(一)土地资源的生产力
土地资源生产力分为现实生产力和潜在生产力。前者是指当前当地各种土地上常年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后者是土地资源在许多因素的综合作用的矛盾运动中,通过复杂的能量和物质的转化过程;
(二)土地资源的适宜性
土地资源的适宜性就是指土地资源在一定条件下对发展某项生产或作为某种用途所提供的生态环境的适宜程度,土地资源的适宜性一般可分为多宜性、双宜性、单宜性和暂不适宜等几种;
(三)土地资源的限制性
土地资源的限制性又称土地资源的局限性,它是与适宜性相对而存在的,是限制土地资源在生产过程中发挥潜力的障碍因素。。
(一)土地自然评价和土地经济评价;
(二)综合性土地评价和单项性土地评价;
(三)定性土地评价和定量土地评价;
(四)现状土地评价和潜在土地评价;
(五)农用土地评价和非农用土地评价;
(六)土地潜力评价和土地适宜性评价。
六、土地资源评价的方法
(一)土地资源评价的一般方法
1.外业调查与内业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外业调查分普查和抽查两大类。当前常用的方法是在普遍收集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抽样调查。采用抽样法,要立争做到客观、准确,所以可采用在类型抽样的基础上进行机械抽样或随机抽样,然后把所得到的资料整理,用直接换算法或修正系数法推广到现象总体中去;
2.主导因素与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在土地资源评价时,既要进行汇总评价,又要对其它因素按其轻重先后给以充分注意。如仅考虑主导因子,其结论很可能不够全面甚至发生偏差;如各因子同等对待,不突出重点,很难有的放矢作出正确结论;
3.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随着对评价方法研究的不断深入,土地评价工作逐步由定性向定量转变,但采用较多的是两者结合,等级的划分以定量为主,类的划分仍多用定性分析,或者是两者的有机结合。
(二)土地资源评价的技术方法
1.定性法
定性法又称经验法或文字评述法等,是根据评价目标及所考虑的土地利用类型,通过有关资料的调查和测试,对各个评价单元所具有的属性进行分析,参照评价因素分级表,进行评定、归类和定级。
2.定量法
定量法也称数值法或参数量化法,是运用各参评项目所提供的数量指标,按照一定的数学模型进行计算,获得评价单元数量化等级数值,并把计算结果作为定级的依据。
(一)土地资源评价的一般工作程序
土地资源评价的一般程序可分为四个阶段,图(6-1)列出土地资源评价的一般过程。
(二)土地资源定量化评价程序
1.评价系统的确定
土地资源评价系统就是划分土地资源质量等级差别的层次结构体系。确定土地资源评价体系就是要确定评价系统的层次结构及每一层次的质量结构。
2.评价单元的划分
划分评价单元的实质是把地区内部完整而连续的土地资源按照质量均匀一致的原则划分为若干个相对独立的小的评价单位。常见的有五种土地评价单无的划分方法:
(1)以土地类型为评价单元;
(2)以土地资源类型为评价单元;
(3)以上壤发生学分类的某一基层单元为评价单元;
(4)以土地资源详查地块为评价单元;
(5)以地理网格为评价单元。
3.评价因素的选择及权重的确定
(1)评价因素及因子的种类
所谓土地资源评价因素是指构成土地的各要素的部分性质或某些构成土地的要素的部分性质,常用的土地评价因素及因子有:气候因素、地质地貌因素、土壤因素、地表水和地下水因素、植被因素。
(2)评价因素选择的原则
1)全面分析各土地因素间的动态联系、组合方式和对生物生长的影响与作用,从中找出影响土地质量的相对稳定的主导因素
所谓相对稳定的因素是指作用时间很长,且不易为人力所轻易改变的因素,所谓主导因素是指在当地自然、社会、经济条件下,影响土地生产力的第一位因素;
2)评价因子的选择要因评价的适宜性用途而异
在选择项目时,必须对土地的不同适宜性用途区别对待。除某些共同项目外,应当选择对各种不同用途的具有代表性的评价因子,最后形成各自的评价因子系列;
3)评价因子的选择要因土地评价的层次而异
对于全国性土地评价和省级适宜性“纲”、“类”的评价,应以光、热量和水分这些决定土地潜力的基本因素为主。对于土地适宜性“等”的评价,则应着重土地限制性因子的选择,以反映土地的不同适宜程度,即质量等级。
(3)评价因素权重的确定
土地资源评价因素对土地利用影响的权重确定有经验法、回归分析法和主因子分析法等三种方法。
4.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评价指标体系指的是中选因子的指标分级。它反映每个评价因子在数量上的变化与评价对象质量差异的对应关系。制定评价指标体系一般应遵循如下原则:
(1)每个因子的指标分级都力求有科学依据,避免采用等差级数机械处理的方法;
(2)各因子间划分的等级数目不强求一致;
(3)特别注意反映出评价因子的最佳评价条件和临界条件;
(4)某些定性指标如土壤侵蚀程度,自然灾害等,在进行量化时要经过深入研究,寻找较好的量化方法,否则容易使评价结果失真。
5.评价因素指数与指数和计算
(1)
评价因素(经验)指数计算
评价因素的等级分植是为评价因素对土地生产力的影响程度所赋的分值。赋分的方法一般有两种:一是经验方法,二是采用模糊线性隶属函数图的方法。
土地资源评价因素的经验指数是土地资源评价因素权重和等级分值的乘积。如权重为22,等级分值为4,则指数为88,以下类推,具体可参考表6-1。
表6-1 土地资源评价因素权重与指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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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
│ 全 氮
│
│有机质│土层厚度│
坡度 │ │ 质 量 等
因│
因素│ │ 耕层结构 │
│ │
│指数│ 与
素│
│ (%) │
│ (%) │ (cm) │ (度) │ │ 指数范围
等│等 指 权 ├────┼─────────┼───┼────┼───┼──┼─┬─────
级│级 标 重│ │
│ │ │
│ │土│ 指 数
│ 分 指
│
28 │
26 │ 22 │ 20 │ 4 │合计│地│
│ 值 数 │ │
│ │ │
│ │等│ 范 围
──┼───┬────┼────┼─────────┼───┼────┼───┼──┼─┼─────
│ │ 指 标 │ > 0.2 │以团粒结构为主 │ 3-4 │ > 50 │ < 2 │ │ │
1 │ 4 ├────┼────┼─────────┼───┼────┼───┤400 │
│
│ │ 指 数 │ 112 │ 104 │ 88 │ 80 │ 16
│ │Ⅰ│350-400
──┼───┼────┼────┼─────────┼───┼────┼───┼──┤ │
│ │ 指 标 │0.15-0.2│团粒或小团块状结构│ 2-3 │ 30-50 │ 2-6 │ │Ⅱ│290-349
2 │ 3 ├────┼────┼─────────┼───┼────┼───┤300 │
│
│ │ 指 数 │ 84 │ 78 │ 66 │ 60 │ 12
│ │ │
──┼───┼────┼────┼─────────┼───┼────┼───┼──┤ │
│ │ 指 标 │0.1-0.15│团块或小棱块结构 │ > 4 │
20-30 │
6-15 │
│Ⅲ│200-289
3 │ 2 ├────┼────┼─────────┼───┼────┼───┤200 │
│
│ │ 指 数 │ 56
│
52 │ 44 │ 40 │ 8 │ │Ⅳ│140-199
──┼───┼────┼────┼─────────┼───┼────┼───┼──┤ │
│ │ 指 标 │ < 0.1 │块状棱块状结构 │ < 2 │ < 20 │ > 15│ │ │
4 │ 1 ├────┼────┼─────────┼───┼────┼───┤100 │Ⅴ│100-139
│ │ 指 数 │ 28 │
26 │ 22 │ 20 │ 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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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价各因素的指数和计算
土地资源评价各因素的指数,即各因素对土地生产力影响的程度分值(等级分值)与它影响土地生产力的比例(权重)之积求出之后,就可将各因素的指数相加,得出土地资源评价单元各评价因素的指数和。
6.土地资源等级划分
土地资源评价地区每一个土地资源评价单元在所考虑的土地利用条件下,各土地资源评价因素的指数和求出之后,就可以在该土地资源评价地区内,根据各土地资源评价单元的指数和大小区分出该地区内的土地资源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