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土地潜力评价

一、土地潜力评价的概念

    土地潜力评价是指在特定目的下对土地的自然、经济及其生产性能送行综合评估和分类定级的过程。

二、土地潜力评价的目的

    土地潜力评价应能表示出某一地区内,各地段生产潜力的差异,表明某一地区内土地生产潜力的限制因素类型、程度,并能反映地区间的等级差别,以便在生产实践中能满足区划工作的需要,并能为各单位生产提供科学依据。

三、土地潜力评价系统

(一)美国的土地资源生产潜力评价系统

1.土地潜力级

按照土地的限制性种类、强度和需要特殊改良管理措施等情况,以及根据长期作为某种利用方式不会导致土地退化为依据而进行分类,共分八个潜力级。其中,从级到VII级,土地在利用时受到的限制与破坏是逐级增强的。

2.土地潜力亚级

在土地潜力级之下,按照土地利用的限制性因素的种类或危害,续分为亚级。同亚级的土地,其土壤与气候等对农业起支配作用的限制性因素是相同的。共分侵蚀限制因子(e)、过湿限制因子(w)、根系限制因子(s)、气候限制因子(c)四个亚级。

3.土地潜力单元

潜力亚级可续分为潜力单元,一个潜力单元实际是指一组土地,它们对于植物的适宜性和经营管理技术都很近似,它们的土地制图单位上属于范围较小、性质更为均一的、具有相似土地利用潜力和管理措施需要的土地结合。

(二)苏联的土地生产一发生分类系统

   其内容与划分依据如下:

   1.土地类

1)用于耕地为主的土地;

2)用于打草场的土地;

3)用于放牧地,改良后可作打草场用地;

4)需要改良的土地,在其根本改良后可作农用土地;

5)农用适宜性很差的土地;

6)不宜农用的土地;

7)被人类生产破坏了的土地。

2.土地等

    1-土地类分等,2-土地类Ⅵ、Ⅶ等,3-土地类Ⅷ-Ⅺ等,4-土地类Ⅻ一ⅩⅤ等,5-土地类ⅩⅥ一ⅩⅦ等,6-土地类ⅩⅧ等,7-土地类ⅩⅨ—ⅩⅩ等。

3.土地亚等

为土地等的组成部分,是在生产中更加趋于一致的地块,主要是按明显的自然属性来划分的,以每个地带特有的土地种表现出来,并用阿拉伯数字1一36表示。

4.土地种

为土地亚等的组成部分,由各种不同的土壤组成,这些土壤组在国家土地资源统计系统中是用于相应地带中之土地质量评价的。

    (三)中国土地资源生产潜力评价体系

    1.土地潜力区

    该系统以水热条件为依据,先按土地生产力的区域性差别将全国划分为若干区,作为评价的零级单位,区内再进行类、等、型三级划分,在同一潜力区内,土地生产潜力应大致相同。

2.土地适宜类

它是在土地区的范围内依据土地对农、林、牧业生产的适宜性划分,可分为8个适宜类,宜农土地类,宜农、林、牧土地类,宜农、林土地类,宜农、牧土地类,宜林、牧土地类,宜牧土地类,不宜农、林、牧类。

3.土地质量等

在适宜类范围内,反映土地的适宜程度和生产潜力的高低,是评价的核心。按农、林、牧诸方面各分3个等级,分别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并按宜农、宜林、宜牧顺序排列,如311表示三等宜农、一等宜林、一等宜牧,221表示二等宜农、二等宜林、一等宜牧。

4.土地限制型

土地限制型是在土地质量等范围内,按限制因素的种类及强度划分的结果,在同一土地型内,具有相同的主要限制因素和相同的主要改造措施。限制因素共有10种限制因素,分别用小写英文字母表示。

5.土地资源类型

土地资源类型是土地资源分类的最小单位,它不仅改造措施相同,而且经营管理和提高土地生产力的其它措施也一致,土地资源类型划分数量不限,名称可以用地貌一一土壤一一植被一一利用现状的联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