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保护是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保存土地资源、恢复和改善土地资源的物质生产能力,使土地资源能够持续地利用所采取的措施和行动。本世纪初,美国在一些地区没有重视对资源的保护,使得环境恶化的问题日趋明显严重。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国总统罗斯福于1908年召集各州州长商讨有关保护自然资源的问题,确立了资源保护的内容和目的,但这仅是对土地资源数量保护所起的作用,致使到了本世纪30年代,土地利用中出现了大量的土壤侵蚀,破坏了土地资源。
我国1978年的《宪法》规定:“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在20世纪80年代,把 “保护环境”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作为我国的两项基本国策。同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保护土地资源的法律。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土地资源的数量是指土地资源在水平面上的面积,土地资源的数量还可定义为是人类当前和可预见未来已经和拟开发的且具有特定性质的土地剖面在水平面上扩展体的面积。
(一)耕地数量保护的必要性
基于我国目前人口的不断增长和耕地数量迅速减少,人地矛盾日益紧张,因此,必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二)基本农田的含义和保护对象
所谓基本农田就是指从战略高度出发,为了满足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保证一定规划期内人口增长对农产品的基本需求,而必须确保的农田。
对于不同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情况的地区来说,基本农田的含义是有所不同的。①对于农产品调出地区来说,基本农田是指保证规划期内当地人口对农产品的基本需求和完成国家订购计划所需要的农田;②对于农产品自给自足地区,基本农田即是保证规划期内当地人口对农产品基本需求所必需的农田;③对于农产品调入地区而言,基本农田是在考虑规划期农产品可能调入量的基础上,本地区解决当地人口对农产品需求所必需的农田。
从对基本农田的含义分析来看,基本农田保护的对象的确定主要就是依据农产品的供需状况,以及各类农产品对社会所起的作用而定。对全国而言,主要是保护耕地或优质农耕地,尤其是大中城市郊区和铁路、公路干线两侧的优质农耕地。对粮食调出或耕地相对较多的省份来说,主要保护商品粮基地或高产粮田区;对以名、特、优产品为重要经济收入的地区,除了保护粮田外,名、特、优产品基地也应列入保护对象;对人多地少矛盾突出的省份,主要是保护耕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农产品的基本需求也在发展变化。
(三)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
1.规划变量分析 主要包括人口规模的分析预测;粮食及其它基本农产品的总需求量分析;规划期耕地需求量预测;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潜力分析,等等。
2.耕地需求和供给的综合平衡,确定基本农田数量控制指标。
3.根据保护数控制目标,逐级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对象,进行划区定界工作。划区定界一般以乡镇为单位进行。
4.规划后的管理与监测工作。
土地资源的质量是通过土地资源评价或土地评价确定的。此外,从环境角度所谈的土地资源质量,是指土地资源是否被污染物污染以及被污染的程度,而不讨论土地资源被污染的原因。
土地资源环境的保护即防治土地资源污染。
(一)土地污染
“土地污染”是指那些被利用后由于各种原因受到污染而对人体和环境产生潜在危害的土地。污染的途径主要有两类:天然污染和人为污染。
(二)土地利用的生态环境效应
生态环境是指以人为主体的环境,它是由周围的各种有机体和土地、水、空气等非生命环境相结合所组成的生命维持系统。
(三)土地资源污染与生态环境质量恶化防治的对策和措施
1.防止土地污染与生态环境质量恶化的对策
土地污染最突出的特点是污染容易治理难,因此,防治土地污染必须“以防为主”,严格控制和消除污染源,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途径。
2.土地污染与生态环境质量恶化防治具体措施;
(1)土地污染调查与动态监测
(2)制订“三废”排放的标准
(3)控制化学农药和化肥的使用
3.污染土地的整治技术
污染土地的整治是一项昂贵而困难的工作。目前西方国家使用的整治技术主要有:覆盖、搬移、封闭式填埋、抽取法、蒸气淬取、植物处理等。近几年,应用植物吸收土壤重金属的方法已引起广泛的兴趣。其主要原理是将基质中的重金属通过植物吸收或者将其固定在土壤中,待收获后,对重金属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