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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一因无效理由不成立而被驳回
案情
  广东步步高公司于2000年4月12日依法获得名称为"VCD影碟机"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同年11月24日,日本索尼电脑娱乐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认为步步高公司的"VCD影碟机"的外观设计专利与索尼拥有的"电脑游戏机"外观设计专利相近似。
  专利复审委员会采纳了索尼公司的意见,并于2001年9月5日做出宣告步步高公司专利无效的行政决定。步步高公司不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VCD影碟机"与"电脑游戏机"属于用途及分类均不相同的产品,二者不属于可进行对比的相似性物品,不能作为外观设计相同或近似而造成普通消费者在购买时的混淆。而日本索尼电脑娱乐公司"电脑游戏机"的专利文件中亦未公开该产品可播放VCD影碟的技术内容。因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2年9月做出一审判决,撤销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关于步步高公司"VCD影碟机"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审查决定,并认定步步高公司生产销售的"VCD影碟机"没有侵犯索尼公司有关"电脑游戏机"的专利权。
  索尼公司不服依法提出上诉。2002年1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问题
  (1)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程序?
  (2)请求无效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理由有哪些?
  (3)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后果?
答案
  (1)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公告授予申请人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时,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的无效。如果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依法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理由有:一是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相同和近似,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二是申请人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三是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有同样的外观设计授予了两项专利权;四是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违反了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五是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人不是先申请人。  
  (3)专利权被宣告无效之后,该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但是也有例外。
解析
  (1)关于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程序,《专利法》第45、46条有明确的规定。
  (2)参见《专利法》第5、9、23、33条;参见《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第3款和第13条第1款。本案中的申请人申请他人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宣告的理由就是:被申请人所获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申请人自己已获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近似,即认为被申请人获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违反了《专利法》第23条的规定。
  (3)根据《专利法》第47条的规定,原则上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但也有例外,即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本案的难点是:正确回答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程序。因为根据原《专利法》第49条的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发明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发明专利权的,如果请求人或专利权人不服,可以提起诉讼;而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请求所作出的决定为终局决定。新《专利法》则作了修改规定,根据《专利法》第45、46条的规定,在任何情况下,请求人或专利权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维持专利权或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不服的,都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容易出错的地方是忽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之后,专利法对无效宣告效力的例外规定。
  另外要提请注意的是:新《专利法》规定:如果认为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直接适用无效宣告程序。也就是说,新《专利法》的规定不再存在专利权的撤销制度与宣告专利权无效制度的并存问题,当然也就不存在"专利权的撤销"与"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区别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