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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美术作品被赠与后著作权的行使
案情
  山东省莱阳市青年画家张某创作了题材为"北国风光"的三幅冰雪山水画。出于私人关系,张某将其中的一幅画赠送给了当时的莱阳市邮电局副局长王某。
  王某得到这幅画后,将画装裱,挂在自己的办公室里。
  1998年8月,以肉制品和蔬菜加工为主的山东莱阳春雪集团与莱阳市邮电局协议,由邮电局以制作成有奖明信片的形式为春雪集团进行广告宣传。为了能使明信片的画面体现出"春雪"的意境,双方几经磋商,最后一致同意采用副局长王某办公室里所挂的那幅冰雪山水画作为明信片的画面。于是,张某赠送给王某并被挂在其办公室里的那幅画被拍照下来作为明信片底面图案的一部分。最后,以该画为底面图案的明信片由莱阳市邮电局印制发行。
  1998年12月,张某从一位朋友处得知,自己赠送给邮电局副局长王某的那幅画被印在广告明信片上。1999年4月,张某以莱阳市邮电局和莱阳春雪集团为被告,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二被告承担侵犯著作权的责任。
问题
  (1)张某对已赠送王某的那幅画是否享有著作权?
  (2)二被告侵犯了张某的哪些著作权?
答案
  (1)张某对已赠送给王某的那幅画仍然享有著作权,因为,他赠送给王某的是作品的原件所有权,并不转移作品的著作权。
  (2)侵犯了张某的作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其中,使用权具体包括复制权和发行权。
解析
  (1)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和作品著作权的转移是有区别的。根据《著作权法》第18条的规定,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只是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因此,张某将作品赠送他人后,仅仅丧失作品原件的展览权,除展览权之外的其他著作权仍然由张某享有。
  (2)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本案只涉及财产权问题。而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的规定,财产权又具体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等权利内容。本案中二被告未经著作权人张某的许可,复制发行张某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并未向张某支付报酬。因此,二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张某依法对作品享有 的复制权、发行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本案的难点是,正确理解作品原件所有权和作品著作权之间的关系,要掌握《著作权法》关于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和著作权关系的规定。容易出错的地方是美术作品展览权的归属确认。作为作品原件所有权人,他依法享有著作财产权中的一项具体的权利即展览权,这也就是说,作品的著作权人则不享有展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