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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专利权的取得条件、申请和审批程序
 
一、填空题
1、可实施性、再现性、有益性   2、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3、单一性            4、邮戳日期、 收到日

二、名词解释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 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或者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4、 实用性,是指一项发明创造能够在产业上进行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
5、 初步审查是指专利局在受理专利申请案后对其所作的形式审查。
二、单选题
1、D   2、B   3、A  4、A  
5、C 6、 A 7、A 8、 C

三、多选题
1、ABCD     2、ABCD     3、CD       4、ABCD      5、BD 6、AB        7、AC
四、简答题
1、简述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取得条件。
(1)发明专利权和实用新型的取得条件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取得条件是:新颖性。
2、简要回答丧失新颖性的几种例外情形丧失新颖性的例外情形有: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非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3、简述外国优先权。

外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为优先权日。
4、简述本国优先权

本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专利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为优先权日。
6、简述什么是公开标准。

 公开标准有:(1)以出版物方式公开; (2)以使用方式公开;  (3)以其他方式公开。
六、论述题
(1)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条件有:①主体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提出无效宣告的请求 ②时间限制:自专利权被授予6个月后 ③形式要件:请求人应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和有关文件一式两份,说明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④请求宣告无效的,应交纳无效宣告请求费 ⑤请求无效宣告的理由: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不符合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要求、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符合关于应当同已有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不相近似的要求、说明书公开不充分、权利要求书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定义等。
(2)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法律后果: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专利权无效宣告后,对此前人民法院已作出并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专利管理机关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处理决定,以及已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恶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如果依上述规定,专利权人或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专利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前者应向后者返还全部或部分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