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家行为主体与国家行为体的联系与区别

两者之间的联系主要表现在:

(1)非国家行为主体是在国家行为主体之间相互关系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国家间相互关系的补充和延伸。

(2)非国家行为主体和国家行为主体一样,具备构成国际行为主体的四大基本要素,即行为能力、职能作用、实力和组织形态、独立自主性和独立决策权。

(3)非国家行为主体尽管具有不同于国家行为主体的职能特点,但它不可避免地受着国家行为主体的制约,一个国家的政府、政党或其他社会团体、社会集团在国际组织、世界政党中的活动,都要服从于或者服务于国内政治的利益和要求;跨国公司也不可能完全摆脱母国的控制和约束。

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非国家行为主体由于没有固定的领土和居民,因而一般都没有特殊的国家利益或阶级利益,从而具有超国家性和超阶级性的特点。

(2)非国家行为主体虽然都不同程度地拥有政治或经济实力,拥有在国际舞台上活动的物质手段,但一般都不具有强制机关或暴力工具,因而不具备以武力强行实施其对外行动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