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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学是以教育法、教育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分支学科,它具有自己的独特性。了解教育法学与教育法的关系,有利于深入理解教育法学的含义。一般认为,我国教育法学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法的基本理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教育法律责任等方面。教育法学属于应用型的边缘学科,它以教育学和法学等理论为基础, 并与教育学、法学等学科有着不同程度的联系,了解这些学科与教育法学的关系,有利于深入了解和研究教育法学的内容。

教育法学是以教育立法发展到一定水平为条件的,义务教育立法成为教育最初立法的主要内容。20世纪50年代,世界各国广泛进入教育立法的时期,教育法已经发展成为复杂和广泛的整体,于是诞生了专门研究教育法及教育法律现象的教育法学。教育法学的发展经过了一个逐渐完善的过程, 它逐渐形成了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其研究内容渗透到教育的各个方面。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学习教育法学显得越来越重要,这对于了解现行教育法、完善教育法学科以及促进依法治教具有重要的意义。学习教育法学还要掌握有效的学习方法,注意理论联系实际,还要注意处理好学习教育法学的专门知识和一般法律知识的关系, 而自学法、文献阅读法、调查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系统思考法、案例分析法等学习方法是学习教育法学、处理好上述关系的基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