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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救济是指特定机关通过一定的程序和途径,使受到损害的相关法律关系主体获得法律上的补救。法律救济是以损害事实的发生为前提的,没有损害事实就没有法律救济,只有当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才能进行法律救济。 法律救济的途径和形式是多样的,在我国主要有行政救济和民事救济两种。在教育领域中,还有两类特殊的法律救济制度,他们是教师申诉制度和学生申诉制度。 行政救济主要包括行政复议制度和行政诉讼制度。行政复议制度和行政诉讼制度在特征、受案范围和程序都存在着不同。 民事救济制度主要指的是民事诉讼。民事诉讼中的受案范围和程序规定是需要重点掌握的内容。 申诉制度是指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国家机关申述理由,请求处理或重新处理的制度。它是保障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申诉权利在教育法律关系中的具体体现。我国的教育申诉制度主要有教师申诉制度和学生申诉制度。其中,申诉内容、范围、时限、程序等是需要重点掌握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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