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课程学习>>第二章>>学习资源>>专题讲座 | ||||
|
||||
学习者在学习了教育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和当前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之后,还需要掌握我国主要教育政策法律法规出台的时间、地位和重要条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时间:1995年3月18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教育领域的根本大法,是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的“母法”, 是我国制定其它教育法律法规的依据。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时间:新《义务教育法》于2006年6月29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地位:《义务教育法》在基础教育法中处于核心地位。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时间:1993年10月31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地位:《教师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教师的地位和作用,并对教师的权利、义务、任用、考核、培训及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时间:《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新《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地位:《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对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利进行保护的专门法律。 五、《幼儿园工作规程》 时间:1996年3月9日国家教委令第25号发布,自1996年6月1日起施行。 地位:《幼儿园工作规程》对幼儿园内部的各方面工作做了系统、具体的规范,是我国专门的幼儿教育规章。 六、《儿童权利公约》 时间:1989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1990年9月2日,《公约》在获得20个国家批准加入后正式生效。 1990年8月29日,中国常驻联合国大使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签署了《儿童权利公约》,中国成为第105个签约国。 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中国加入《儿童权利公约》。 1992年3月2日,中国常驻联合国大使向联合国递交了中国的批准书,从而使中国成为该公约的第110个批准国。 该公约于1992年4月1日对中国生效。 地位:《儿童权利公约》是第一部有关保障儿童权利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性约定。目前《公约》已获得193个国家的批准,是有史以来最为广泛接受的国际公约之一和目前世界上最重要的保护儿童权利的纲领性国际文书。 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时间:2010年7月29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正式全文发布。
地位:这是中国进入21世纪之后的第一个教育规划,它描绘了2010至2020年教育改革发展的宏伟蓝图,体现了国家意志,回应了群众关切,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