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上海出现了被称为“全国第一家全日制私塾”的孟母堂,共有12名4到12岁儿童就学。负责人吕丽委称,孟母堂是家长们联合自发举办的家庭教育,并非某种机构或组织。因12名儿童中,有部分学龄儿童未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松江区教育局遂于2006年7月17日下发《行政告知单》,指出孟母堂属非法教育机构,应立即停止非法教育活动。8月24日,吕向上海市教委提交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消《行政告知单》。11月28日,上海市教育局最终裁定:原松江区教育局的意见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仅是指导意见。孟母堂遂继续开办。2009年2月6日,松江区教育局再向吕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擅自办学行为。2月9日,吕向松江区教育局提交了《关于改正通知书的回函》,并书面提交《在家教育申请》,要求批准其在家对女儿实施教育。2月19日,松江区教育局正式向吕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孟母堂停止办学行为。在家教育申请亦未获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