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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权是指法律赋予一定的主体有权承担教育任务的资格。教育权包括国家教育权、社会教育权和家庭教育权。 国家教育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的,依法对教育行使的领导和管理的权力。社会教育权是指来自于行使国家教育权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对他人发出教育方面要求的权利。家庭教育权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对他人发出教育方面要求的权利。

教育权在其变革的过程中,最直接的利益关系者就是受教育者。受教育权是人的最基本的权利,影响着人的生存与发展。受教育权是法律赋予一定的主体有权享受教育的资格。受教育权的内容应包括四个方面:受教育机会平等权、受教育自主决定权、受教育环境权、受教育救济权。

教育权与受教育权与受教育具有相同与不同的基本特点,并具有一定的相互依托性。理清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相互关系,是保障受教育权主体权利的必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