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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教育法律关系中最重要的主体之一。它是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实体,也是其他法律关系主体活动的时空场所。在教育法律关系范畴中研究学校,有利于确立学校的法律地位,理顺学校与其他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关系,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其中,学校的法律地位、学校的设置,学校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学校内部权力划分及运行等问题是本章要讨论的重点。

 

 

学习者学习完本章的内容,应该掌握:

1.学校法律地位的含义。

2.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内涵和主要类型。

3.现行法对学校法律地位的界定。

4.设立学校的条件及其程序。

5.能运用学校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具体分析学校法律关系问题。


学校的法律地位、学校的设置,学校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学校内部权力划分及运行等问题是本章要讨论的重点和难点。

1.复习“教育法律关系”一章关于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相关内容。

2.从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出发,分析学校的各项权利与义务,以及学校内部的权利划分与运行。

3.关注有关教育法律案件,并能依法分析设立学校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在本章学习过程中,安排了本课程学习中的第一个基于项目的学习活动。要求学习者对针对“学校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工作提交研究论文并进行讨论和交流。 具体要求见“实践与交流”的“实践活动”。

建议学习时数6学时

指导教师:曲正伟(jiaoyulaw@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