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学校摊派案

某乡党委决定分配给乡中心学校报刊征订任务211份,金额32203.2元,并要求乡中心学校必须完成征订任务。另外,县直4个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又向乡中心学校推销报刊99份,金额6244元。乡中心学校又将上述报刊按照各学校教师编制的多少,硬性分配到各个学校。乡二中把乡中心学校摊派的报刊,除1份由学校订阅外,其余43份报刊采取全体教师抓阄的方式,全部分配给教师个人订阅。向教师个人摊派订阅的报刊总金额共4683.2元,人均137.7元,从教师工资中直接扣缴。乡一中将总金额4179.6元的22份报纸以教师均摊的办法订阅,每位教师平均80.38元,从年底教学管理量化奖金中扣缴。

本案是一起明显的对教师乱摊派的案例,其中不仅有基层政府对学校的摊派,也有学校对教师的摊派。基层政府有关部门或单位通过学校向教师搭车收费或向学校进行各种形式的摊派,极易导致腐败行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应退还全乡所有摊派给教师的报刊款,同时相关责任人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