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伤害事故案

 

张某系某小学二年级学生。某日下午,张某所在的班级提前放学。张某与其他同学一起到学校围墙外玩耍,发现树上有鸟窝,张某便爬上树掏鸟窝,不慎从树上摔下,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张某的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虽然张某的死亡与学校提前放学这一事实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但学校提前放学,未通知未成年学生的家长,致使未成年学生处于无人监控之下,违反了《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未尽到教育、管理之职责中的“谨慎之义务”,其过错是非常明显的。学校应根据其过错程度适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