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没收的权力吗?

 

某地一所高中,因为许多高三学生要申请外国大学,许多同学携带了笔记本电脑。但为了严格执行禁止使用电脑的校规,学校搜查学生宿舍,包括衣柜抽屉,理由是“校规中规定,学校有权搜查学校拥有的储物设施中的物品”。

 

作为学生,有遵守学校校规校纪的法律义务,但前提是校规校纪是合法的。我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如果校方认为学生的私人物品可能影响到正常的教学,也只有权利敦促学生不要使用这些物品。只能通过平等的沟通来和学生交流,而无权剥夺学生对自己的物品的使用权和处分权。另外,学校未经过学生同意,搜查学生的私有物品,即使是在学校拥有的储物设施中,也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