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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是教育法律关系的主要主体之一,也是教育法学的重要研究对象。目前,关于教师发生了一系列社会影响很大的案例,比如湖南株洲语文老师“入学教育”、大地震中的“范跑跑”、充当“看客”的“杨不管”、教师下跪事件等等。这些案例都触发我们思考:“教师”究竟是谁?教师应该具有什么样的身份和地位?教师应该具有什么样的权利与义务?这也是本章要学习讨论的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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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者学完本章的内容,应该掌握: 1.教师的专业人员的法律地位。 2.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3.教师专业发展的相关法律制度的内容。
教师的法律地位、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本章要讨论的重点与难点。
1.重点掌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及教师专业化的发展趋势,并用系统分析的方法将教师的地位、评聘、培训等联系起来,把握问题发展的整体脉络。 2.结合所学内容,尝试分析相关法律案例,并扩大相关知识和阅读范围。
在本章的学习过程中,安排了本课程第二项学习活动。要求学习者以“教师的教育教学权”为主题,对一位在职教师进行访谈。提交访谈记录并进行交流和讨论。具体要求见“实践与交流”的“实践活动”。 建议学习时数4学时 指导教师:曲正伟(jiaoyulaw@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