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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课教师的历史与现状

代课教师,是指在没有事业编制的临时教师,1984年底以前他们被称为民办教师,在此前从教的临时教师基本被转正或清退,1985年在全国一刀切不允许再出现民办教师。但不少偏远贫困山区因财政困难而招不到公办老师或公办老师不愿去,这些空缺仍需临时教师来填补,他们转而被称为“代课教师”。

代课教师虽然没有任何“名分”,却在特定历史阶段发挥着积极作用。特别是在西部地区和偏远农村,代课教师为维系义务教育承担着历史责任,代课教师是教育资源投入不足状况下的一种不得已的选择。总体而言代课教师一般没有接受过系统培训,教学水平不高,长期任教不利于教学质量和国民素质的提高。从这个角度看,代课教师退出历史舞台是教育发展的必然。2006年教育部提出要在较短时间内,将全国余下的44.8万人的代课老师全部清退。教育部严格禁止聘用新的代课人员,对于被辞退的代课人员问题,要给予一定的补偿,同时随着各地保障制度的完善,积极研究争取通过纳入城乡社保、农村合作医疗等办法,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

之所以会出现代课教师,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代课教师为维系义务教育承担着历史责任,代课教师是教育资源投入不足状况下的一种不得已的选择。

第二,代课教师长期存在本身就表明了一定的合理性,比如在西部某地,如果所有教师都吃财政饭,将占去财政收入的80%以上,成为当地财政无法承受之负。考虑到一个在编教师的待遇可以养七八个代课教师,代课教师也就成为了一种现实的选择。

第三,代课教师一般分布在高寒地区、山区和贫困地区,是正式教师不愿去的地方,代课教师离去后的衔接将因此更为困难。

二、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思路

(一)采取多种举措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

允许合格代课人员,择优进入教师队伍。对于还在岗的代课人员,则要按以人为本、政府统筹、坚持标准、有进有出、积极稳妥、标本兼治的思路解决。地方政府将在岗代课教师问题的解决与择优录取、辞退补偿、纳入社保等措施统筹考虑,特别是要允许那些具备教师资格、符合教师任职条件、素质较好、有一定教学经验的代课人员参加公开招聘,择优进入到教师队伍,最好还能够有一定的政策倾斜。不过依照现行的教师招聘办法,聘任教师需要由地方编制部门给编制指标,也要由地方财政支付教师基本工资,并不是由教育主管行政部门一个部门作出决定。对于确实因为能力、水平以及素质不适等原因而被辞退的那些代课人员,地方政府也要给予一定的补偿。随各地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积极研究争取通过纳入城乡社保、农村合作医疗等办法,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

(二)建立健全农村教师补充长效机制

保障教师正常补充需求,同时加强临时聘用教师管理,对因教师脱产进修、产假、病假以及流动人口子女就学增加等原因,出现教师临时短缺,应首先由学校主管部门在现在教师中调剂交流解决,难以调剂的,可以临时聘用教师。对临时聘用教师,要严格规范管理,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帮助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有关管理办法另行制订。

(三)确保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地方是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责任主体。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抓紧部署,省级政府要加强统筹,建立协调机制,制定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政策,保障经费,落实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各地要把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工作情况作为各级地方政府工作考核评价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对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坚决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同时,各地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舆论引导,坚持多做少说,避免炒作,防止形成社会热点,要深入细致的做好代课教师及相关群体的思想工作,和政策解释,确保平稳顺利实施对代课教师特别是被辞退的代课教师要给予更多关怀,关心他们的实际困难,帮助解决好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