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观察法
观察法是发展心理学较为常见的一种方法,是指研究者通过感官或一定的仪器设备,有目的、有计划地观察儿童的心理和行为表现的方法。在进行观察之前,要设计周密的计划,包括对要观察的行为下操作性定义,确定观察的情境或场所,确定观察的时间和单元,确定记录的方法及分析资料的方法。根据观察条件的不同可将观察法划分为自然观察法和结构性观察法。
自然观察法指在日常生活环境中观察个体的行为。通常是指在家庭、学校、幼儿园或游戏场所对儿童的行为进行仔细地观察并予以记录。根据研究的目的又可分为:
(1)样本描述法。指在预先选择好的情境中对特定的对象,按照时间的顺序进行连续的观察并记录一切发生的行为,包括儿童的所作所为以及他人对其言行的反应,不加选择地描述所发生的一切。其优点是内容丰富详尽,可确定行为发生的原因及可能影响的因素,缺点是可能存在记录的可靠性及资料量化困难等问题。
(2)时间样本法。指在固定的时间间隔内观察预先选定的行为,在观察开始之前,要先研究观察时长、间隔及次数。其优点是可对观察资料进行量化处理,但这种方法仅适用于常常出现的行为,不适用于极少发生的行为。由于仅限于在特定的时间内进行观察,不能保证行为的完整性。
(3)事件样本法。以某一事件发生的整个过程为观察对象,要求观察者深入到儿童的生活或游戏场所中等待事件的发生并对事件的经过和前因后果加以记录。其优点是保持行为自然流程的完整性,能够探讨影响行为的因素,了解情境与行为间的关系,更可用于不常发生的行为,其缺点是不易量化。
(4)特质评定法。观察者事先准备好评定量表,量表的内容主要是关于人格特质的,观察者根据观察所得的印象,对被试的人格特质进行等级评定。这种方法简便易行,适用范围广。
自然观察法的最大优点是它是唯一能告诉我们人们是如何在日常生活中表现行为的方法,而且它可用在缺乏语言表达能力的婴幼儿身上。要确保观察研究的效度,必须注意避免观察者偏见,即为证实所提的研究假设而对自然发生的事件掺入过多的个人见解,同时也要注意观察者的到来会影响到儿童正常的表现。一个方法是事先放置一个不为儿童所知的摄像机将儿童的行为录下来进行分析,也可以在研究进行之前,观察者与儿童熟悉起来,令儿童对观察者的出现习以为常,从而减低观察者对儿童的影响。?
结构性观察是一种经过严密设计的观察,尤其适合于研究在自然情境中很少发生或不被社会所允许的行为,一般在实验室进行。其程序为在儿童面前呈现一个被认为会促进所要研究的行为的刺激,然后以不被儿童觉察的方式(单向玻璃或录像)对儿童进行观察,看儿童是否会表现出所期待的行为。如在一个有很多有趣玩具的房间里,要求儿童不要动这些玩具,然后研究者借故离开,看这些儿童在没有人监督的情况下会不会做出违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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