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分类、税率及计算方法

 

1.增值税的分类

增值税按其对资本品的处理的不同而形成了生产型、收入型和消费型三种不同类型。

①生产型增值税,又称GNP型增值税,是以一定时期内纳税人的商品(劳务)销售收入,减去其用于生产的购进中间产品价值后的余额为课税依据的增值税。厂房、机器等固定资产的折旧不予扣除,即相当于以企业的工资、利息、利润、租金和折旧为课征基础,从国民经济整体看,这一税基与国民生产总值的内容一致。

②收入型增值税,是以一定时期内纳税人的商品(劳务)销售收入,减去其用于生产而购进的中间产品价值及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作为课税依据的增值税。也就是说,增值额相当于工资、利息、租金、利润之和。从国民经济整体看,这种税基就是国民收入,因此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③消费型增值税,是以一定时期内纳税人的商品销售收入,减去其所购的中间产品的价值.再减去本期所购置的资本品价值后的余额作为课税依据的增值税。从整个国民经济来看,作为该类型增值税课税依据的增值额,只包括全部消费品的价值,不包括资本品的价值,所以称之为消费型增值税。国际上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大多数采用消费型的,以欧盟成员国等发达同家为代表。

上述三种类型增值税的区别是明显的:

第一,税基大小不同,生产型增值税税基最大,消费型增值税税基最小。

第二,对于购入固定资产价值在计算增值额时是否扣除以及如何扣除的处理原则不同。生产型增值税不予扣除,收入型增值税按使用年限分期扣减,消费型增值税则实行当期—次扣除。

2.增值税的税率。

从国际增值税实践来看,增值税税率大致可分为如下三类。

①基本税率。也称“标准税率”,它体现增值税的基本课征水平,适用于一般商品和劳务。各国基本税率差别很大。基本税率的高低是和各国的经济状况、收入水平、税收政策等相关联的。

②低税率。它体现着增值税的优惠照顾政策,适用于税法单独列举的属于生活必需品范围的商品和劳务。如法国的增值税,除了规定基本税率为18.6%之外,还区别不同商品和劳务分别规定了7%和5.5%的低税率。

③重税率。它体现了增值税的限制消费政策,主要适用于列举的奢侈品和有害于社会公益的商品和劳务。

3.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增值税有三种不同的计税方法。

①税基列举法,也称“加法”。即把构成增值额的各个项目,如工资薪金、租金、利息、利润等直接相加,作为增值额。然后将增值额乘以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增值额 = 本期发生的工资薪金 + 利息 + 租金 + 利润 +其他增值项目

增值税实际应纳税额 增值额 × 适用税率

②税基相减法,也称“减法”。即从厂商一定时期内的商品和劳务销售收入中减去同期应扣除的项目作为增值额。然后将增值额乘以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增值额=本期应税销售额 规定扣除的非增值额

增值税实际应纳税额= 增值额 × 适用税率

③税额相减法,也称“扣税法”。即先以厂商一定时期内的商品和劳务销售收入乘以税率,计算出至本环节为止的累计税额,然后再从中减去同期各项外购项目已纳税额,得出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增值税实际应纳税额= 当期应税销售额 × 适用税率 当期外购项目已纳增值税税额

在实行增值税的国家中采用较多的是第二种方法,即扣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