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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民族问题在社会总政治问题中的地位和作用 』

一、民族的含义与民族的产生
1.民族的含义
民族与政治的关系,主要是民族问题在社会总政治问题中的地位与作用问题。而社会总政治问题的核心是国家政权问题。不论从政治关系的角度,还是从政治国家、民族国家角度来看,国家与民族问题既有着紧密的联系,又有区别。任何一个民族国家,总是由一定民族成分人口构成的,因此,由民族差异产生的民族问题既存在于多民族国家内,也表现于不同民族国家的关系之中。历史和现实都表明,民族关系、民族利益和民族国家的国家利益成为影响国内和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因素,民族命运与国家命运和国家间政治是紧密联结的。有鉴及此,我们要研究国家与民族的问题,首先要研究民族含义和民族起源问题。
什么是民族?搞清这个问题是认识一切与民族有关问题的逻辑起点。以往人们在对民族含义所作的纷然杂陈的阐释中,只有马克思主义才真正科学地揭示了民族的确切含义。
从 19世纪 40年代开始,马克思、恩格斯就对民族问题进行了探讨和研究。在马克思、恩格斯生活和进行革命活动的年代里,他们通过考察各民族主要是欧洲一些民族的形成与发展,曾提出过语言是民族间的自然分界线,地域、共同历史、经济条件作为民族的一些特征对民族生存具有重要的意义等观点。列宁在马克思、恩格斯之后,在他们的观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关于语言、心理、生活条件和地域等构成民族特征的一系列观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都没有直接而完整地给民族下定义,但其思想、观点已经为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科学地概括民族的含义奠定了理论基础。斯大林在深人地研究了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上述思想、观点之后,以当时欧洲和俄国各民族的历史和现实实际状况为依据,于1913年发表了《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一文,文中把民族界定为: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斯大林的这个关于民族的界定或定义揭示了民族的本质,强调了民族是历史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相对稳定的特殊社会共同群体,特别是比较准确地概括了民族的四个基本特征。
(1)共同语言
共同语言是形成民族的必要条件,在民族的四个基本特征中是最有代表性,最重要、最稳定、最明显的特征,是民族的最重要标志之一。人类史表明,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它帮助人们在共同生产和生活中,调节彼此的活动,交流思想和感情。任何一个民族如果没有共同语言,就无法共同从事生产和生活,就不能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个领域进行交流,就不能加强联系,从而也就不能结成一个民族。每个民族要结成一个稳定的共同体,都必须有共同的语言。但操同一种语言,可以是不同的民族。例如英吉利人、爱尔兰人、北美利坚人、苏格兰人、澳大利亚人,都操同一种语言——英语。中国汉族、舍族、回族等也都用同一种语言——汉语。这是因为,有些民族在地域迁徙过程中,产生了民族分化,分化出的新民族,仍然操原族母语;另有些弱小民族,经济文化发展落后,与另一个民族杂居相处,选择使用了另一个民族的语言。
(2)共同地域
共同地域是一个民族生存的自然条件,也是民族物质生活条件之一。共同地域不仅是民族从事生产和生活的必要条件,而且是加强民族中各个部分的联系的保证。社会历史的发展表明:只有生活在共同地域上,世世代代地相处的人们,在进行生产和生活的共同斗争中,才会形成为一个民族。否则,即使是同一个民族,如果长期不在一个共同地域上一起生产和生活,也很容易逐渐地分离出去:或者是被其他民族所同化,或者是组成一个新的民族。民族和氏族的区别之一,就是民族是以地域关系为基础的,而氏族则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民族具有的其他几个基本特征都以一定的共同地域为前提。因为只有在共同地域这个前提下,才能形成共同语言、共同经济生活、共同心理素质。
(3)共同经济生活
共同经济生活是指民族内部人们的共同生产方式、经济生活样式与习惯和经济联系。它在民族要素中,是最主要的核心的社会基础性的要素。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经济联系既表现为一个民族的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之间在经济上的分工和相互联系,也表现于一个民族的人们在生产中和经济上的彼此间的生产关系和共同市场内的产品交换关系。有了这种经济上的联系,才把一个民族的各部分统一成为一个整体。如果一个民族没有共同的经济生活,就必然导致分散成各个部分,或者被其他民族所同化,或者形成为新的民族。此外,一个民族与另一个民族的共同经济生活这一要素的区别,主要是经济生活样式与习惯的不同。比如,农业经济生活样式与习惯,工业经济生活样式与习惯,渔猎经济生活样式与习惯,显示出不同民族共同经济生活上的不同特征。正因为如此,在民族的四个基本特征中,共同经济生活这一特征不仅对共同语言、共同心理素质的形成起决定性作用,对共同地域的形成和巩固也起促进作用。
(4)共同心理素质
共同心理素质是指表现在共同的民族文化特质上的心理上的东西。如一个民族的共同爱好、传统、气质、情操、体魄、民族自信心、自尊心与自豪感、民族意识、民族文化传统,以及通过民族文学艺术、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形式表现出的民族精神等等。其中,主要以民族性格、心理状态为标志。由于各个民族居住地区的自然环境、经济生活条件和历史际遇的不同,形成各个民族独特的文化传统和民族精神。历史表明:民族的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是与民族的共同心理素质紧密联系的;而同上述三方面不相联系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不存在的。民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正是伴随着民族的其他基本特征并在其基础上综合反映这些特征而形成、发展和变化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形成,对于维护民族整体,增强民族凝聚力,促进民族发展,反抗外来侵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它是相对稳定的,但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生活条件的变化,民族的共同心理素质将发生或慢或快的潜移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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