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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社会主义国家的民族问题 』

一、社会主义国家民族问题的实质
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社会主义国家的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由于历史和现实的诸种原因,民族问题仍然长期存在,但其内容及本质同旧时代旧社会旧制度时都已经完全不同。
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是一种新型的社会政治关系,它是建立在全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和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的基础之上的。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以后,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公同发展的经济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这就消灭了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铲除了产生民族压迫和民族剥削的根源。各民族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因而民族与民族之间就不再是压迫与被压迫、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而是一种新型的平等、团结、互助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多民族统一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内除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汉族之外,还有55个少数民族。中国各民族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基础上,在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条件下,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早已陆续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结成了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在实现现代化进程中,各民族的社会主义一致性将更加发展,各民族的大团结日益巩固。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认:“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这种新型的民族关系从本质上讲,就是各民族劳动人民之间的人民内部相互关系。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关系的根本性变化,并不排除民族间存在一定的矛盾。这些矛盾的产生,除了各民族间固有的民族差别、民族特点没有消失之外,从根本上说是由于历史上形成和遗留下来的各民族之间在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事实上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由于受地区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状况的制约,没有也不可能在短时期内消除。实践表明,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是社会主义国家民族问题的实质。由于这种不平等是在无产阶级掌握政权,国内已消灭了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各民族已获得了政治上、法律上的平等权利的情况下存在的,它与在剥削制度下因阶级压迫、民族压迫而造成的不平等有本质的区别。社会主义国家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是人民内部关系,各民族间存在矛盾,都是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产生的人民内部矛盾。对这些矛盾,完全可以采取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通过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解决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合理地逐步地加以解决。
当然,社会主义国家民族问题的发生也有可能是由其他复杂,的原因引起的。在社会主义国家中还存在着各种敌视社会主义制度的分子和少数剥削分子,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有时可能激化,国内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的阶级斗争有时又同国际敌对势力的反华行径相互交织和影响,这些因素都会反映到民族关系上来,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发展为民族之间的对抗和斗争。有的地方民族主义可能发展到民族分裂主义,危及国家统一和主权与安全,因而具有政治斗争性质。但是,在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已不是社会主要矛盾的情况下,从总体和全局来说,社会主义国家民族关系中大量的和主要的问题已不再是阶级和阶级斗争的问题,而是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关系和实现共同繁荣,最终实现各族人民共同富裕的问题。
二 社会主义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原则
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和社会主义国家民族问题的内容及实质,决定了社会主义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这就是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逐步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
坚持民族平等,是社会主义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总原则。人类史和社会发展史表明:世界上的一切民族都有自己的长处,都对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对经济发展、政治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古往今来每个民族都在某些方面优越于其他民族;每个民族都有只属于本民族而为其他民族所没有的特点,这些特点便是每个民族对世界文化共同宝库的贡献,补充了它,丰富了它。在多民族国家,各民族也都是对这个国家作出过历史贡献的。在这个意义上,一切民族,不论大小,都处于同等地位,每个民族都是和其他任何民族同样重要的。因此,必须承认和坚持民族平等的原则。
民族平等原为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口号,它在历史上起过进步作用。资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不同程度地背离了这个革命原则。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后,其民族平等原则的虚伪性愈来愈暴露出来。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是不可能实现真正的民族平等的。民族平等这一原则,只有到了无产阶级革命的时代,才具有了事实上的、彻底的革命内容,并且成为社会主义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总原则。
民族平等,作为社会主义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总原则,其主要内容是:
(1)民族平等,指的是一切民族的平等,是全世界所有民族的平等。一切民族不论大小,都有自己的长处,都有本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每个民族又都有区别于其他民族的特点,因而,每个民族都应该在世界民族之林中具有平等的地位。
(2)民族平等,包括各民族在享有权利方面的平等。所有民族都应该具有决定自己命运的权利,并按照自己的意愿管理自己内部的事务。在这点上,决不容许任何一个民族享有任何特权。
(3)民族平等,不仅要求各民族在政治上、法律上实现平等,而且必须彻底实现各民族之间的事实上的平等。它要求在无产阶级掌握政权的国家里,处于先进地位的民族,要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帮助后进民族发展经济、政治、文化,使所有民族都跨入先进民族行列,即逐步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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