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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

 

一、毛泽东思想科学体系的主要内容

邓小平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作报告

邓小平指出:“我们不能够只从个别词句来理解毛泽东思想,而必须从毛泽东思想的整个体系去获得正确的理解。”因为“只有这样,才不至于割裂、歪曲毛泽东思想,损害毛泽东思想。”

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对毛泽东思想科学体系的认识和概括,比较集中的有三次:第一次是1945年4月中共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二次是1945年5月刘少奇在党的七大上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第三次是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一)《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概括

中共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从政治、军事、组织和思想四个方面对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教条主义错误进行了系统的批判,形成了对毛泽东思想科学体系基本框架的一种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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