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过渡时期与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一、过渡时期的社会性质和主要任务
(一)社会性质
从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6年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是我国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这一时期我国的社会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既有社会主义因素,又有资本主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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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曾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历史定位及社会特征有过明确的阐述。他指出,由于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一种特殊形式,所以这个革命的第一步“决不是也不能建立中国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的社会,而是要建立以中国无产阶级为首领的中国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的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为了终结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和建立社会主义社会之间的一个过渡阶段。”
建国初期,党和国家的有关文件以及领导人的讲话都肯定了我国过渡时期是新民主主义社会。1950年6月,毛泽东在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上所致的闭幕词中,称我国当时处在“新民主主义的历史时期”,并说:“我们的国家就是这样地稳步前进,经过战争,经过新民主主义的改革,而在将来,在国家经济事业和文化事业大为兴盛了以后,在各种条件具备了以后,在全国人民考虑成熟并在大家同意了以后,就可以从容地和妥善地走进社会主义的新时期。”1953年12月,在中共中央批准并转发的《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中,也明确指出,中国革命第一阶段的任务完成后建立起来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的社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建成社会主义,“是我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历史时期”。
1954年9月,刘少奇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的报告中又指出:“五年以来的生活充分证明,由目前复杂的经济结构的社会过渡到单一的社会主义经济结构的社会,即由目前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是我国应当走的唯一正确的道路”。这次会议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明确宣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民主制度,也就是新民主主义制度,保证我国能够通过和平道路消灭剥削和贫困,建成繁荣幸福的社会主义社会。这里,十分鲜明地指出了当时我国的社会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
依据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等著作中的论述,当时我国过渡时期的政治、经济等方面的状况,十分明显反映出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特质。在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结束后,经过经济变革和改组,我国的经济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逐步建立了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五种经济成分,这些经济成分构成了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其中合作社经济是社会主义或半社会主义性质的,一部分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在我国条件下也带有若干社会主义性质。社会主义的国营经济和它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领导作用,是我国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经济方面的社会主义因素。工人阶级领导下,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充分体现了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特点,是我国新民主主义社会中政治方面的社会主义因素。在这个历史时期里,“社会主义因素不论在经济上和政治上都已经占居领导地位,但非社会主义因素仍有很大的比重”。
(二)主要任务
毛泽东在深刻剖析过渡时期新民主主义社会性质的基础上还提出了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奋斗目标:“在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条件获得之后,中国人民及其政府必须采取切实的步骤,在若干年内逐步地建立重工业和轻工业,使中国由农业国变为工业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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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强调:“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如无巩固的经济做它的基础,如无进步的比较现时发达得多的农业,如无大规模的在全国经济比重上占极大优势的工业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交通、贸易、金融等事业做它的基础,是不能巩固的。”与此同时,毛泽东又将变新民主主义国家为社会主义国家,与变农业国为工业国一起作为新民主主义社会要完成的两大历史任务。强调,为了完成这两大历史任务,就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实现国家工业化;就必须变革生产关系,特别是要解决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改造问题。
二、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其理论和实践根据的。
(一)毛泽东向社会主义过渡思想的嬗变
从民主革命即将胜利到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正式提出,毛泽东对过渡时期和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入的过程。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形成
1948年9月,中共中央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刘少奇作了《关于新民主主义的建设问题》的报告。当他讲到“过早的采取社会主义的政策是要不得的”“过早地消灭资本主义的办法,则要犯‘左’倾的错误”时,毛泽东表示赞同。随后,又特别补充说:“到底何时开始全线进攻?也许全国胜利后还要15年。毛泽东当时的意思是,建国后要继续搞一段时间的新民主主义,使工业和整个国民经济在恢复的基础上得以发展,使新民主主义内部的社会主义因素逐步增加,等到条件基本成熟,再向社会主义转变。关于转变的时间,毛泽东最初的设想是15年。1949年3月,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又提出大约需要15到20年。同年9月在全国政协会议期间,当党外民主人士询问毛泽东要多少时候过渡到社会主义时,毛泽东回答说:大概要二三十年吧。1950年6月,毛泽东在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闭幕词中又强调指出:实行私营工业国有化和农业社会化,还是在很远的将来的事。可见,毛泽东在立国之初“要搞一段新民主主义,是真心实意的”。
这种认识后来发生了变化。1952年9月,中央书记处开会讨论“一五”计划时,毛泽东提出,我们现在要开始用10年到15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十年或者以后才开始过渡。1952年10月,刘少奇率代表团参加苏共十九大,期间受毛泽东委托,于10月20日给斯大林写了一封信,请示中国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问题。10月24日,斯大林接见中共代表团时说:“我觉得你们的想法是对的。当我们掌握政权以后,过渡到社会主义去应该采取逐步的办法。”这次会谈的情况,刘少奇以电报的形式向毛泽东作了汇报。这就更加坚定了毛泽东逐步过渡的决心。1953年2月,毛泽东在中央书记处会议上讲了在湖北视察时同孝感地委负责同志谈话的内容,他说:“什么叫过渡时期?过渡时期的步骤是走向社会主义。我给他们用扳指头的办法解释,类似过桥,走一步算是过渡一年,两步两年,三步三年,10年到15年走完”。至此,毛泽东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上,完成了从原来设想的先搞一段新民主主义建设,将来“一举过渡”到现在即开始“逐步过渡”的变化。毛泽东在确立了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认识的同时,即酝酿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1953年6月,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第一次对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的内容作了比较完整的表述。随后,毛泽东在审批一些中央文件和中央领导同志的报告时,又对总路线的内容的表述作了一些修改,使之不断的完善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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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恩选集 |
(二)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的理论依据
马克思、恩格斯,特别是列宁关于过渡时期的理论,是毛泽东提出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重要理论依据。
在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之间必然存在一个过渡时期,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过渡时期问题有过许多重要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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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世纪40年代末期开始,马克思恩格斯就提出了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作者注:这时还没有为共产主义划分阶段)之间存在着一个过渡时期的设想。在《共产主义信条草案》中,恩格斯第一次提到“过渡时期”的概念,认为从私有制的目前状况到财产有社会有一个“过渡时期”。1852年,马克思在给安年柯夫的信中,通过总结1848年革命的经验教训,第一次明确地将“过渡时期”与无产阶级专政联系起来。后来,马克思在《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法兰西内战》中,恩格斯在《流亡者文献》等著作中,对这个问题都有论述。在1875年的《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明确阐述了关于过渡时期的理论。他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与此同时,在这部著作中,他还根据经济成熟程度的不同,把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区分为“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他指出:“我们这里所说的是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这就是说,过渡时期是从资本主义社会变为共产主义社会的“革命转变时期”,而在这里所讲的“共产主义社会”,则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低级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这一方面说明,过渡时期的思想是马克思、恩格斯的一贯思想;另一方面也说明,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实际上就是指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过渡。此后,对过渡时期应采取的具体政策和措施,马克思、恩格斯也作了论述。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后,“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同传统的所有制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中指出:“我们对于小农的任务,首先是把他们私人生产和私人占有变为合作社的生产和占有,不是采用暴力,而是通过示范和为此提供社会帮助。”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甚至设想过,如果条件允许,可以通过“和平赎买”的方式,解决从资本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经济的具体过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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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 |
列宁在帝国主义时代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的不断革命的学说,并使之成为一个完整的革命转变理论。1905年,他在《社会民主党对农民运动的态度》一文中指出:“在民主革命完全胜利的条件下,可能是实行国有化;也可能是把巨大的资本主义地产转交给工人协会,因为我们将立刻由民主革命开始向社会主义革命过渡,并且正是按照我们的力量,按照有觉悟有组织的无产阶级的力量开始向社会主义革命过渡。我们主张不断革命。我们决不半途而废。”在这里,首先,列宁强调了革命转变时期的必然性,即无产阶级必须经过一个相当长的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其次,列宁指出过渡时期的首要根本任务是“剥夺剥夺者”,逐步地把创造高于资本主义的劳动生产力的根本任务提到首位,以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再次,列宁认为过渡时期需要一个相当长时间,它有五个基本经济形态,即宗法式、小商品生产、私人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等。列宁领导的布尔什维克党从俄国的具体实际出发,经过艰辛的探索成功地找到了一条落后国家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道路,创造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的过渡时期理论。1918年,俄国实行了“战时共产主义”政策,一是迫于国内外紧张的局势;二是列宁及其他领导人主观上企图通过这一政策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对于当时的俄国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战争发挥了作用,但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的危机。列宁说:“我们计划(说我们计划欠周地设想也许较确切)用无产阶级国家直接下命令的办法在一个小农国家里按共产主义原则来调整国家的产品生产和分配。现实生活说明我们错了。”列宁在对“战时共产主义”政策进行反思的基础上,认识到小农经济占优势的俄国不能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而只能采取迂回过渡的办法,实行新经济政策。列宁指出,由于历史进程的曲折而不得不开始社会主义革命的那个国家愈落后,它由旧的资本主义关系过渡到社会主义关系就愈困难。“既然我们还不能实现从小生产到社会主义的直接过渡,所以作为小生产和交换的自发产物的资本主义,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我们应该利用资本主义(特别是要把它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作为提高生产力的手段、途径、方法和方式。”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过渡时期的理论及俄国革命后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经验,为中国共产党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提供了理论依据。
(三)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的客观依据
这是同我国当时的政治、经济、社会状况以及国际环境的变化分不开的。
首先,没收官僚资本为国营经济本身即具有社会主义革命的性质,并实际上成为对整个国民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开端,而其迅速发展,又成为对国民经济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物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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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现代工业的固定资产中官僚资本占80%,国家靠没收这一部分庞大资本建立起了在国民经济中起领导作用的社会主义经济。这就使得没收本身不仅具有新民主主义性质而且具有了社会主义革命的意义,成为对其他经济成分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有决定意义的重大开端。新中国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既是支持国家财政、稳定经济局势的主要力量,又是国家现有基础工业的主体。到1952年,国营工业产值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已增加到56%,社会主义的国营经济在国家经济生活中已居于相对强大的地位。这使得国家有可能由此进行大规模的有计划的经济建设,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任务的提出及其发展要求,便成为党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总路线的一个基本依据。
其次,利用和限制资本主义工商业,既为对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积累了经验,同时也直接成为对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最初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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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党对民族资本主义严格执行了利用和限制的政策,在同资本主义经济反抗国家限制的不法行为作斗争以及调整工商业的过程中,创造了加工订货、经销代销、统购包销、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从而在利用和限制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同时,加强了它们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之间的联系,引起它们在生产关系上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因而也就在不同程度上对它们进行了初步的社会主义改造,这也为党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总路线提供了一定的依据。
再次,土地改革完成后,党在农村开展了各种形式的互助合作运动,这既为对个体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积累了丰富经验,同时也实际开始了改造的最初步骤。
具体内容
在农民分得土地后,为了解决分散经营的困难,使分散、脆弱的农业个体经济满足工业化对粮食及其他原料作物迅速增长的需要,并避免两极分化,党大力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农业互助合作运动。毛泽东认为,这些互助合作形式,不仅是帮助农民克服困难、发展生产的有效形式,也是防止农村两极分化、引导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适当形式。这就为党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总路线提供了重要依据。
最后,新中国处于“一边倒”的国际环境和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为党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总路线提供了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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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美援朝的胜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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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即受到西方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的敌视,朝鲜战争的爆发则使这种关系更加紧张。由于中国受到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军事威胁、经济封锁和外交上的孤立,只能实行“一边倒”的外交政策,从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国家争取支持和援助。而苏联的社会主义制度以及他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经验又具有很大的榜样作用。这样的国际背景必然会从外部催促着我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因而朝鲜战争的停战能够为党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提供重要的历史契机。周恩来在解释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的原因时指出:“毛主席指导工作有一个原则,当一个任务完成了的时候,就要赶快提出新的任务以免松懈下来。我们现在就应该提出新的任务。”因此,“强调朝鲜停战这个原因是有一部分道理的”。他还指出:“中朝人民在朝鲜战争中的胜利把美国企图挑起世界大战的时间推迟了,这就不仅有利于促进资本主义阵营内部矛盾的增长,有利于和平民主阵营的巩固和扩大,有利于资本主义世界各国中民族民主运动力量的增长,有利于世界人民的和平民主的发展,同时也有利于我国进行建设工作。”可见,当时的国际环境和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是党提出开始向社会主义逐步过渡的一个重要外因。
总之,毛泽东和党中央在顺利完成土地改革和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以后,及时明确了新民主主义建设本身的实质就是在向社会主义过渡,进而提出了从“一五”计划开始即进行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并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是不失时机的、完全正确的。
三、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内容和实质
基本内容:1953年12月,毛泽东在审阅中共中央宣传部编写的《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稿时,对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作了完整表述,即: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过渡时期总路线把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紧密地结合了起来,反映了经济落后的我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特殊性,体现了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思想。在“一化三改”中,社会主义工业化是“主体”,是逐步完成国家社会主义改造的物质基础和力量;三大改造是“两翼”,是促进社会主义工业化发展的必要条件。
社会主义工业化,就是建立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社会主义工业体系,把我国国民经济从落后的技术基础上转移到现代化技术基础上来,奠定社会主义制度的物质基础。
具体内容
早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指出:“没有工业,便没有巩固的国防,便没有人民的福利,便没有国家的富强。”新中国成立后,经过三年的经济恢复和发展,虽然我国工业总产值已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的41.5%,但是,工业生产还是非常落后的。所以,毛泽东在1954年的一次谈话中又指出,现在我们能造什么?能造桌子椅子,能造茶碗茶壶,能种粮食,还能磨成面粉,还能造纸,但是,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没有高度发达的大工业,就根本谈不上社会主义。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建立强大的工业基础和完备的工业体系,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农业和国民经济的各部门,才能促进农业和交通运输业的现代化,才能建立和巩固现代化的国防,才能保证逐步完成对非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的改造,才能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创造社会主义在我国完全胜利的前提。
实质:社会主义改造,就是把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私有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劳动群众的集体所有制,把资本主义私有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质是逐步地改变生产关系,基本完成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成为我国社会的经济基础,而以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根本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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