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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简介 | ||||||
陈云(1905——1995),原名廖陈云,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领导人之一,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开创者和奠基人之一。江苏青浦(今属上海)人。1905年6月13日生于贫苦农民家庭。2岁丧父、4岁丧母,由裁缝出身的舅父抚养。 1919年在上海商务印书馆当学徒、店员。1925年参加五卅运动,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回家乡从事农民运动。1929年任中共江苏省委农委书记;后任上海闸北区委、法南区委书记,从事工人运动。1930年在中共六届三中全会上当选为候补中央委员。1931年在中共六届四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后任中共临时中央领导成员、全国总工会党团书记。1933年到中央苏区。1934年在中共六届五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并任中共中央白区工作部部长。同年参加长征。1935年1月在遵义会议上支持毛泽东的正确主张。会后撰写了《遵义政治局扩大会议传达提纲》。同年9月赴莫斯科参加中共驻第三国际代表团工作。1937年回国后,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西北财经办事处副主任。 在延安整风期间,他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总结中国革命经验教训,提出领导者指导工作应该采取“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的科学态度,并把它作为自己的行动准则。1944年3月任西北财经办事处副主任兼政治部主任,主持中共中央所在的陕甘宁边区的财政经济工作,有效地执行了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1945年6月中共七届一中全会上继续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8月任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1945年在中共七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并任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抗日战争胜利后,参加领导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东北解放战争。为东北全境的解放和东北经济的恢复做出了突出贡献。后任东北局副书记、东北民主联军副政委、东北财经委员会主任、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建国后,任政务院副总理、兼财经委员会主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组长,长期主持全国的财政经济工作。1956年9月,在中共八大上作了《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的新问题》的发言。根据当时中国社会经济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突破苏联经济模式的新的经济体制构想,即“三个主体,三个补充”。为克服国民经济遭到的严重困难,调整和发展国民经济作了卓有成效的努力。 “文化大革命”中,他在党内只保留了中央委员的名义,被下放到江西省南昌市的一个化工石油机械厂“蹲点”。1975年后,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纪委第一书记,国务院副总理。参与制订和组织实施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中共第八、第十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副主席,第九届、第十届中央委员,第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常委,第十三届中顾委主任。是以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中共十三大以后,他退出中央领导工作,担任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在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向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顺利过渡、保证党和国家稳定的重大决策中,他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共十四大以后,他过着离休生活。1995年4月10日因病在北京逝世。主要著作收入《陈云文选》(3卷)。 江泽民曾高度评价:“陈云同志的业绩和著作,他的思想、品德和风格,属于我们伟大的党,属于我们伟大的国家和民族,他永远是我们学习的楷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