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休士法
《史密斯——休士法》:1917年美国通过了以史密斯和休士联合提出的职业教育提案,史称《史密斯—休士法》。法案对职业教育作了明确限定。《史密斯—休士法》的颁布极大地推动了美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制度化,对美国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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