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填空:
1.成人
2.现实生活时期
3古典语言和古典学科
4.《汉堡协定》。
5.《史密斯-休士法》
6.《统一劳动学校规程
7.行会学校
8.教育补助金法案
9.《初等教育法》
10.中世纪大学
二.单项选择:(每小题1分,共10分)
1. D
2. D
3. A
4. D
5. D
6. D
7. B
8. C
9. A
10. B
三.名词
1导生制: 又称兰卡斯特—贝尔制,是指由教师对学生中年龄大、成绩好的施教,而后由他们任导生,转教其他的学生代替教师的职责。这种制度节省师资、花费少,在英国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对初等教育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它能充分发挥学生的才能,培养学生独立工作的精神,鼓励学生参与学校管理,鼓励学生、班级之间进行竞争。但它不能给儿童以系统、充分的知识,也有机械、生硬的毛病,只注重学生的外部动机,不考虑学生的兴趣,实行体罚,所以只能满足民众对低水平初等教育的要求,不可能适用于各种程度的教育。
2公学: 也是一种文法学校,最初是因为学校由公众团体集资兴办,所定教学目的又在于提高公共教育水平和培养一般公职人员而得名,实际上它是一种私立学校。主要进行古典文科教学,很快发展为只限上层社会子弟才能入学,教育目的实际表现为培养未来的、具有特权的官吏和统治阶层人物。
3《总纲计划》。《总纲计划》主要关于如何对普通初等和中等教育加以改进的问题,并没有涉及到高等教育。在初等教育上,《计划》建议所有的儿童均应先接受四年制的基础学校教育,然后再接受两年的促进阶段教育。在这两年中,由教师根据学生各自不同的能力、兴趣,进行定向指导;在中等教育上,《计划》建议设置三类中学,即主要学校、实科学校和高级中学,从而培养不同层次的人才。《总纲计划》的颁布,适应了战后德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对德国的教育和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仍保留了德国传统的等级性。这个计划的颁布也标志着联邦德国全面教育改革的开始。
4《费舍教育法》:1918年英国国会颁布了以文教大臣费舍的名字命名的初等教育法令即《费舍教育法》。其主要内容为:
1. 加强地方当局发展教育的权利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制约地方当局的权限。
2. 关于初等教育,禁止使用12岁以前的童工,把义务教育年限延长到5-14岁,在教学内容中注重贯彻“儿童中心”的原则,以活动课程和艺术课为主。
3. 地方教育当局应建立和维持继续教育学校,向14-16岁的年轻人免费提供适当的学习课程。
4. 地方当局为2-5岁儿童开设幼儿学校,地方政府必须自主开办幼儿学校构成幼儿班,以利于从小发展儿童的体质和智力。
《费舍教育法》在建立完整的国家教育制度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5卢梭
卢梭是法国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和教育家。卢梭的教育思想与他的政治主张和哲学观点有着密切的关系。他生性爱好自然,12岁时由于生计所迫,四处流浪,但他善于学习,通过自学获得广泛的知识,形成了自己的政治主张。在此基础上,卢梭全面阐述了自然教育理论。
卢梭的主要教育著作 《爱弥尔》指出了怎样培养新社会的,即资产阶级社会的新人的道路。作品中的主人公爱弥儿出身于显贵家庭,最终由于受教育的结果,变成了一个靠自己劳动而生活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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