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货币的本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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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马克思主义的货币本质论 | ||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货币的起源时,把货币定义为"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这符合当时各国普遍实行的金本位制度,因而是深刻的、准确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在世界各国实行的早已不是金本位制度而是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重新认识"货币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这一概念是有必要的。 1)货币商品(如黄金)的两种使用价值相互排斥,而这种相互排斥性正隐含着一般等价物与商品性能分离的可能性。 2)特殊商品是一般等价物信用基础未建立时的载体。 3)在信用货币制度下,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不再一定要求是具体商品,它可以摆脱商品的躯壳,而以无价值记号、纸片、单纯的价值符号等所代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