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现代信用的形式 | ![]() |
一、信用形式的划分标准 | ||
信用形式是指借贷活动的具体表现方式。 现代社会的经济活动主体主要有四个,即企业、银行、政府、个人。由此,按信用主体的不同,可以把信用分为商业信用(也是企业信用的一部分)、银行信用、国家信用(也叫政府信用)和消费信用。这四大信用形式构成了现代信用的主体。此外,还有国际信用、合作信用、公司债券信用、租赁信用、信托信用、股份信用、民间信用等。 划分各种信用形式的主要标准有三个: 1)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是谁? 2)经济内容,即借用货币或商品的用途是什么? 3)采取什么形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