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信托类金融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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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节是介绍西方国家信托类金融机构的活动方式,我国信托金融机构的种类、业务、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和发展过程。 信托有"信任"与"委托"的含义,是指接受他人委托,代为经营、管理或处理某种经济事务的行为。它是以资产为核心、信任为基础、委托为方式的财产管理制度。 信托类金融机构就是指接受他人委托、代为经营、管理或处理某种经济事务的金融机构,是以受托人身份经营现代各种信托业务的金融企业。 信托类金融机构办理的业务除一般信托业务外,突出的特点在于从事投资业务,由于信托投资、委托投资等是信托类金融机构的传统业务,因此,很多信托类金融机构都取名为信托投资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