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无冕之王”被驱逐
所属章节: :第四章 国际法上的居民


  新华社北京1982年6月3日电:本社记者从中国外交部获悉,美籍教师莉莎·威克瑟因窃取中国机密,触犯中国法律,于1982年5月28日被北京市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威克瑟对其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并一再请求宽恕。中国主管当局决定依法给予宽大处理。于6月3日予以释放,并限令其在48小时内出境。
  新华社北京1986年7月23日电:中国北京市国家安全局负责官员在此间宣布,美国《纽约时报》驻京记者约翰·伯恩斯于6月底至7月初,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故意进入中国非开放地区,进行了与记者身份不相符的活动。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在查明情况后,于1986年7月22日作出决定,将伯恩斯驱逐出境。
  新华社北京1987年1月26日电:外交部新闻司今天在此间宣布,根据中国国家安全部掌握的确凿证据,法新社驻京记者麦乐仁最近进行了与其记者身份不相符的活动,有损于中法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外交部新闻司已于1月26日要求法新社尽快将麦乐仁调离出中国。
  新华社北京1987年5月12日电:中国北京市国家安全局负责官员今天对新华社记者说,日本共同社驻北京记者边见秀逸在华任职期间因违反中国法律和有关规定,从事与记者身份不相符的活动,5月11日被中国国家安全机关限期离境。
  记者在新闻采访方面拥有常人不能企及的特权。但是,在国际法上,外国记者的法律地位与外国人的法律地位是一样的。成克瑟、伯恩斯、麦乐仁、边见秀逸等外国记者之所以被要求限期离境,这是因为他们都违反了中国的法律,从事了与记者身份不相符的活动。这些活动损害中国的国家安全,严重违反中国法律。
  
   提示:本案涉及外国人在中国的法律地位。
参见张爱宁编著《国际法原理与案例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