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中国政府给阮庭荫等人庇护权
所属章节: :第四章 国际法上的居民

  
  阮庭荫是越南共产党中央组织部的干部,于1978年7月被越南当局派往黄连山孟姜县发陇乡,担任山区农村工作队队长,执行净化边境的任务。1978年正是越南大肆驱赶华侨,中越关系剑拔弩张的时候,由于他不满越南当局推行反华排华政策,其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产生了前往中国的念头。10月18日,为了摆脱两个跟踪他的越军,阮庭荫开枪打死了他们,然后逃到中国,寻求政治避难。中国政府根据宪法和国际惯例给了阮庭荫政治庇护。
  提示:关于庇护的对象主要是政治犯,即那些不拘于庇护国国籍并因从事政治活动而被某一外国追诉或迫害的人,因此庇护也叫政治避难。
  参见张爱宁编著《国际法原理与案例解析》P230-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