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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论
第二章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国际法的主体
第四章 国际法上的居民
第五章 国家领土
第六章 海洋法
第七章 航空法
第八章 外层空间法
第九章 国际环境法
第十章 条约法
第十一章 外交和领事关系..
第十二章 国际人权法
第十三章 国际法律责任
第十四章 国际组织法
第十五章 和平解决国际争..
第十六章 战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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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隆慕 泄权 |
3.中国加入了一些重要人权公约并为公约的履行作出了贡献。到1999年底,中国先后签署、批准和加入的专门的人权公约和议定书共17个,其中包括《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行国际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儿童权利公约》、《男女同工同酬公约》、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四公约》及其两个《附加议定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 中国参加上述公约一直认真地履行所承担的义务,按公约的规定提交公约执行情况报告,并同公约规定设立的监督机构真诚合作。中国在执行上述公约方面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例如,安置印支难民近30万,在南非推行种族歧视和种族隔离政策的年代里,中国不同南非发生任何政治、外交和经济关系。这一点是任何其他大国都做不到的。 三、《中国人权发展50年》白皮书摘要 2000年2月17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题为《中国人权发展50年》的白皮书,对中国50年人权发展状况进行了全面的回顾和展望。
白皮书说,新中国成立半个世纪以来,中国人民为消灭贫穷落后,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国家,实现享有充分人权的崇高理想,进行了长期不懈的探索和矢志不渝的奋斗,使中国的人权状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开创了中国人权发展的新纪元。 白皮书说,50年来,中国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得到了巨大的改善。中国政府始终把解决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问题放在首位,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了从贫困到温饱和从温饱到小康的两次历史性跨越。 据统计,1952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只有679亿元,到1998年已达到79396亿元,如今12天创造的国民生产总值就相当于1952年全年的总和,彻底改变了旧中国多数人口长期处于饥饿半饥饿的状况,创造了以占世界7%耕地解决占世界22%人口吃饭问题的奇迹。现在,全国95%以上的农民过上了温饱有余的生活,国民平均预期寿命也从1949年前的35岁提高到70.80岁,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 50年来,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人民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依法得到维护和保障。白皮书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民主党派作为与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参政党,参与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各级政协组织则通过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白皮书说,基层民主是保障公民直接行使各项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农村人民群众通过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等,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1988年以来,全国农村普遍进行了3—4届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 白皮书指出,中国依法保障公民享有广泛的基本自由和权利。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和宗教信仰的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和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白皮书说,国家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现有各种宗教信徒1亿多人,各种宗教教职人员约30万人,全国性和地方宗教团体3千多个。在人大、政协中,都有各种宗教信仰的人和各种社会团体与组织的人当选为代表和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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