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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论
第二章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国际法的主体
第四章 国际法上的居民
第五章 国家领土
第六章 海洋法
第七章 航空法
第八章 外层空间法
第九章 国际环境法
第十章 条约法
第十一章 外交和领事关系..
第十二章 国际人权法
第十三章 国际法律责任
第十四章 国际组织法
第十五章 和平解决国际争..
第十六章 战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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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领海测量方法 领海的测量方法一般有三种:正常基线法、直线基线法和混合基线法。 所谓基线就是从海岸何处起测量领海的一条起始线。
(1).正常基线法 正常基线法也称低潮线法,指沿岸的低潮线,即以落潮时海水退离海岸的潮位线。这种基线适合于海岸线比较平直的国家《海洋法公约》第5条规定:"测量领海的正常基线是沿海国官方承认的大比例尺海图所标明的沿岸低潮线”。
(2).直线基线法 直线基线法是指选区海岸或近海岛屿最外缘的若干适当基点,用直线连接而成的折线。是比较切合实际的。我国采用直线基线。
我国《领海及毗连区法》第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采用直线基线法划定,由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组成。”《海洋法公约》也确认采用直线基线法测量领海,其第7条规定:"在海岸线极为曲折的地方,或者如果紧接海岸有一系列岛屿,测量领海宽度的基线的划定可采用连接各适当点的直线基线法。” (3).混合基线法 混合基线法是采用正常基线法与直线基线法相交替结合,以确定领海基线。 《海洋法公约》第14条规定:"沿海国为适应不同情况,可交替使用以上各条规定的任何方法以确定基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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