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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论
第二章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国际法的主体
第四章 国际法上的居民
第五章 国家领土
第六章 海洋法
第七章 航空法
第八章 外层空间法
第九章 国际环境法
第十章 条约法
第十一章 外交和领事关系..
第十二章 国际人权法
第十三章 国际法律责任
第十四章 国际组织法
第十五章 和平解决国际争..
第十六章 战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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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空间环境保护 (1)防止大气层受污染 联合国欧洲委员会1979年制定《远距离跨界大气污染公约》,规定缔约国应尽力限制、减少和防止污染。1984年的《日内瓦议定书》为监测和评估欧洲远距离空气污染传播的合作项目提供长期资助的机制。1985年的《索菲亚议定书》规定缔约国控制大气污染的具体义务。1994年的《奥斯陆议定书》规定缔约国应在不造成过多成本的情况下确保硫氧化合物的沉积不超过临街符合,以进一步减少硫排放量。 (2)保护臭氧层 主要条约有:《保护臭氧层公约》,要求缔约国在研究和系统观测烦恼过面进行合作,但它偏重于程序性问题,没有规定明确的实质义务;《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对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使用规定了具体措施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修正议定书》
(3)保护气候系统 主要是1992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规定的五个原则,即缔约国承担共同的具体要求和特殊情况;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具体要求和特殊情况;采取预防措施;促进可持续发展;开放国际经济体系。
四、处置弃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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