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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讲述了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必备的条件以及国际法主体的范围,不同的主体受国际法的权利义务的能力是有区别的。论述了为什么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从国际法的角度分析了国家的要素、国家的种类、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的司法豁免权。论述了国际组织的国际法主体资格,分析了个人有无国际法主体资格的问题。论述了承认的方式和后果。讲述了继承的概念以及国家继承、政府继承、国际组织的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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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国际法律关系;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国际法主体的范
围;国际法主体的条件;国际法主体的要素;国家的种类;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发生国家承认的条件;发生政府承认的条件;有效统治原则;承认的构成说;承认的宣告说;承认的方式:承认的法律效果;承认的溯及效力;国家继承发生的原因:政府继承发生的原因;条约继承的规则;档案继承的规则;新中国关于政府继承的实践;光华寮案;湖广铁路债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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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个人是不是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承认的性质与意义;国家承认和政府承认的联系与区别;国家继承与政府继承的区别;国家的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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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法主体的条件是什么?
2、国际组织作为国际法主体资格的内容有哪些?
3、个人是国际法的主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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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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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权利义务宣言草案(1946、12、6)
2、联合国特权与豁免公约(节录)(1946、2、13)
3、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节录)(1948)
4、1974年联合国大会第3236号决议(197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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