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我国境外的涉外婚姻
  1. 我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境外结婚,适用婚姻举行地法,亦可适用属人法。
  2. 中国公民之间在外国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可以办理领事婚姻。
  (三)外国人在我国境外缔结的婚姻,我国承认其效力。
  (四) 领事婚姻。我国承认领事婚姻,并实行对等原则。
  第二节 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及其法律适用
  一、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
  1.以住所或居所为标志的管辖原则
  2. 以国籍为主,住所或居所为辅确定管辖权原则
  二、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
  1.适用法院地法 2.适用属人法 3.选择或重叠适用属人法和法院地法 4.适用有利于离婚的法律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