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美国1941年修订的《对外贸易定义》。该定义最大的特点是对FOB价格术语的解释与国际商会通则的解释有很大的不同。美国的对外贸易定义把FOB条件分为六种,从工厂交货(FOB Works)、装运港船上交货(FOB Vessel),一直到进口国目的地交货,都可以使用FOB术语来表示。其中,只有一种,即装运港船上交货条件与国际上常用的FOB含义基本相同。为避免在解释上发生分歧,在对美贸易中,如果采用FOB条件成交,除必须注明装运港的地点外,还必须加上“船舶”(Vessel)字样。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