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2-1群的表示(可约与不可约表示)
1.可约表示
定理:设一组矩阵(E,A,B,C…)构成一个群的表示。若对每个矩阵进行同样的相似变换:
E´=X-1EX
A´=X-1AX
B´=X-1BX
…………..
则(E´,A´,B´……)也是群的一个表示。
可约表示:若能找到矩阵X可把(A、B、C…)变换成(A´、B´、C´…), 而(A´、B´、C´…)分别为划分为方块因子的矩阵。
若每个矩阵A´,B´,C´, … 均按同样的方式划分成方块,则可证明,每个矩阵的对应方块 可以单独地相乘:
A1´B1´=C1´
A2´B2´=C2´
A3´B3´=C3´
………..
因此各组矩阵 E1´,A1´,B1´,C1´, …
E2´,A2´,B2´,C2´, …
…………………….
本身都是一个群的表示。
因为用矩阵X可以把每个矩阵变换为一个新矩阵,所有新的矩阵按照同样的方式给出两个或多个低维表示。因此我们称(E,A,B,C, …)为可约表示。
2.不可约表示
若找不到矩阵X,按照上述方式约化给定表示的所有矩阵,这种表示称为不可约表示。不可约表示具有特殊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