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0年代、90年代化学课程的设置

1983年,针对二、三年制高中和重点高中的不同情况,对中学化学大纲试行(草案)进行调整,提出了基本和较高两种不同程度要求的中学化学教学纲要,以减轻学生过重学习负担。1985年又调整了初中化学的教学要求,有的内容删或改为选学或常识性介绍,不做要求。

1986年,参照上述调整意见,颁布了《全日制中学化学教学大纲》,1988年根据普及义务教育的要求,草拟并颁布了《九年制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化学教学大纲(初审稿)》

1990年,根据义务教育初中化学教学大纲初审稿和新印发的《现行普通高中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对《全日制中学化学教学大纲》进行了修订,把高中化学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部分,各对应不同的要求。

1992年,在初中化学课程改革试验的基础上,修订并颁布了 《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化学教学大纲(试用)》。

1996年,颁发了与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中化学教学大纲相衔接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化学教学大纲(供实验用)》。规定化学教学内容分为化学Ⅰ(必修课)和化学Ⅱ(选修课和限选课)以及活动课三部分。化学Ⅰ面向全体学生,高一、高二两个年级学习,共140课时。侧重于文科类学生只学化学Ⅰ。化学包括化学(必修课)和限选课的内容,为侧重理科类学生开设,高一、高二和高三三个年级学习,共253课时。(1-8   80年代、90年代化学课程的设置

回顾历史,发现我国中学化学课程设置有如下特点:

1.我国中学化学课程大都从初三开设,充分考虑到了学生的生理、心理发展规律。

2. 我国化学课程一般在初三、高一、高二、高三开设,课时数较多,占中学课程总课时数的5%-7.8%之间。反映出化学课程在我国基础教育中的重要地位。

3.化学课程设置形式呈现多样化,初中有时设综合的自然和理化课,有时单设化学,高中一般设置分科化学。高中设置必修课和选修课,对不同学生做不同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