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实验
演示实验:
物理变化和化学变化。混合物和纯净物。分子运动。质量守恒定律。化合反应、分解反应、置换反应、复分解反应。氧化反应、还原反应。催化剂和催化作用。燃烧。溶液、悬浊液和乳浊液。温度对固体物质溶解度的影响。过滤。结晶。风化。潮解。质量百分比浓度溶液的配制。溶液的导电性。金属活动性顺序。PH值——酸碱度的表示法。空气的成分。氧气的性质和实验室制法。水的组成。氢气的性质和实验室制法。二氧化碳的性质和实验室制法。灭火。甲烷的性质。铁的性质。钢铁的生锈。酸的性质。碱的性质。盐的性质。化学肥料。
学生实验:
化学实验基本操作。
化学变化的现象(放热、发光、变色、生成沉淀和气体)。
分子运动(气体和溶质的扩散)。
粗盐提纯。
氧气的制取和性质。
氢气的制取和性质。
二氧化碳的制取和性质。
一定百分比浓度溶液的配制。
酸的性质。
碱和盐的性质。
实验习题。
水样、土样酸碱性的测定
晶体的制备。
室温下盐的溶解度的测定。
几种盐的鉴别。
几种常用有机物的简易鉴别。
从氯酸钾制取氧气的残渣中回收二氧化锰。
用废干电池锌皮制取硫酸锌晶体。
趣味实验。
配合乡土教材的实验。
教学要求:
1. 使用仪器的技能
2. 实验操作的技能
3.对于上述表中所列的仪器除要求练习或初步学会其操作技能外,还要求了解仪器的名称、图形、用途和操作原理。
4.要求学生初步学会用实验方法鉴别氧气、氢气、二氧化碳;盐酸、硫酸;碳酸盐;初步学会用指示剂鉴别酸溶液和碱溶液。
5.要求学生初步学会观察和记录实验现象,能够根据实验现象分析得出初步的结论,并如实书写实验报告。
6.要求学生遵守实验室规则,注意安全操作。
三、课时安排
根据课程计划的规定,“六?三”学制学校在初三开设化学课,每周 3课时,一学年计96课时;“五?四”学制学校在初三和初四开设化学课,每周各2课时,两学年总计132课时。“五?四”学制比“六?三”学制初中化学多36课时。
两种学制的教学内容(包括知识和技能)的范围和深度基本一致。由于“五?四”学制初三化学课和物理课同时开设,化学课用到的有些物理基本概念,如沸点、熔点、密度、压强等,可能物理课尚未讲到,需要在化学课作些简单介绍。因此,教材编写和教师讲授时都要充分注意这个问题。“五?四”学制的化学教学,应讲授更多的选学内容,安排更多的选做实验,在理论联系实际、实验技能和培养能力等方面的要求,可比“六三”学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