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随着我国校本管理的推行,越来越多的学校拥有了发展的自主权,他们可以自己进行教育改革的试点,而不是像过去那样由政府选择教育改革试点,这是一个进步。它打破的不只传统的“研究-试点-推广”三家分离的模式,使学校成为研究、试点和推广的主体,它打破了教育改革的线性化思维,即认为某种教育改革方案一定具有普适性和可推广性,这实际上是一种“教育改革霸权”,它最终限制的是人们多元化探索、教育实践的丰富性活力以及人们的复杂性与流动性思维。通过教育试点,我们可以发现一些共性的问题,但它绝不可以代替推广时所面临的千差万别的特殊性,所以教育改革的全过程都具有试验的探索的性质,可以说,教育改革过程本身就是一项特殊的科学研究过程,因此教育改革必须要有科学的态度。 3、教育改革与教育政策之间的关系 教育改革与教育政策也分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前者是一种教育的实践“行为”,后者则是一种教育的实践“规范”。一般认为,所谓教育政策就是具有一定行政效力的组织机构(如中央政府、教育行政机关)对系统内部教育发展所做出的行动规定,它具有较高的强制性和规范性。教育改革与教育政策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图1.1 教育改革与教育政策关系图 从联系的角度看,首先教育改革与教育政策之间存在着交叉(见图1.1)。有一些新政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