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科举制——中国考试制度的转折
    考试制度经历了春秋、汉、三国等时期,但还称不上真正的考试制度。真正的考试制度是确立于隋代的科举考试制度,其在唐代得以继承发展,盛行于清代。科举制度作为选才的主要手段,有严格的程序、法定的内容、较为科学的方法,是一种制度化的比较公平的考试制度。在考试内容上,明确规定以儒学经典为依据;在考试方法上,有一套诸如“锁院”、(锁院是指考试日将考场大门关闭上锁)、“弥封”(弥封 是指在考生试卷背面右上角弥封姓名并加盖印章。)等防弊制度;在制度上防止特权侵入,订有考试法规和严厉的惩罚制度,从法律上保证科举考试的正常进行。正是由于科举制度具有上述这些特点,有利于封建统制的稳固,所以,历来被视为选拔人才的重要手段,受到隋唐以后每一个王朝的重视。但是到了近代,随着封建社会的结束和民族危机的严重,加上它自身固有的弊端,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日益显得不合时宜,并成为社会进步和思想文化教育发展的障碍,最终被迫于1905年宣布废止。

图一.清代科举考试准考证和补考证

    (三)民国时期以来考试制度的发展

    科举制度虽早已随封建统治的结束而不复存在,然而,科举考试中的一些合理的东西却被承袭下来。中华民国成立以后,无论是南京临时政府、北洋政府,还是南京国民政府均设有相关的考试机构,仍沿用考试的方法来选拔官吏和人才。新中国成立后,大体上也是沿用考试办法来选用人才。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采用前苏联的教学体制和考试方法,直至“文革”开始。文革至1977年,我国取消了考试制度,采取推荐方法,非常混乱。1977年我国重新恢复了高等学校入学考试制度,沿用至今20余年,考试观念陈旧的弊端已显露出来,大多数学校为应付考试,忽视学生的全面发展,轻视能力培养,以追求升学率为办学目的。为此,出现了一些违背教育规律的现象,如违背大纲要求,只顾考试课程,忽视德育和体育,频繁进行应试训练,模拟升学考试,强制学生假日补课,毕业班疲于奔命,抑制了学生个性的发展,出现了高分低能的趋势。而上级教育行政机关往往将升学率作为评价一个学校好坏的唯一标准,以至高中生形容高考的日子为“黑色的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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