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育行政专家统治制和教育行政非专家统治制 这种分类的依据主要是教育行政决策权是否由教育专家掌握。教育行政专家统治制是指要求教育行政首长必须是具备一定的学历且从事过教育工作的专家的制度。例如法国规定,大学区总长,必须由获得博士学位且担任过大学校长或教授的人担任。大学区督学必须由获得博士学位并且是中学教员中资格最高或担任过大学教授的人担任。 教育行政非专家统治制是指教育行政首长或领导者由非教育专家担任的制度。这种制度一般应用于教育决策或教育政策制定机关。有的教育决策或政策制定组织采用专家和非专家相结合的制度,教育专家和非教育专家各占一定比例。如美国的州议会、州长、州教育委员会都是州教育政策的制定者,但州议员、州长和州教育委员会委员大多数都是教育方面的外行,学区教育委员会的委员也多由外行人事担任。 专家管理制的优点在于内行人管理教育,有利于按教育规律办事,有利于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有利于教育行政的专业化和科学化,有利于制定进一步的教育政策;实行内行管理,易于避免瞎指挥带来的失误。但专家管理制也存在不足,如教育专家并不一定是通才,易拘泥于本专业,不易照顾全局;不利于社会各界对教育管理的参与并调动其办学积极性。 外行管理制的优点是,由于社会参与教育管理,能使教育顾及社会各方面的利益,使社会都来关心教育;教育的发展易于适应社会需求并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学校与社会各方面的联系密切,更易于开展各种活动,并得到社会的支持和配合。不足之处在于,外行人事不懂教育的特点和规律,缺乏预见性,易产生短期行为和瞎指挥的现象。我国教育行政体制长期存在“以党代政”的现象,基本上是一种外行制,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教育行政体制通过改革,正朝着内行管理制的方向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