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我国的教育投资体制存在着区域性的差异和不平衡性 教育发展从根本上说,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与财政实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东中西部经济发展差距不断扩大。与此相对应的地区间教育发展不平衡问题日益明显。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教育管理权限下放给地方之后,由于在财政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并未在划分政府间教育事权职责的基础上相应建立规范的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国家财政缺乏必要的教育平衡能力与协调机制,教育经费支出的地区差异更为突出。教育财政资源严重不均等,小学和初中年生均经费,上海是经济落后地区的7-10倍。北京、上海在上世纪末已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0%左右。而贵州初中毛入学率仅为50%左右,西藏更不到20%。另外,义务教育投资体制存在城乡“二元性”,即纳税人的义务教育负担城乡有别,这在某种程度上扭曲了实施义务教育的根本宗旨。 总之,我国目前的财政体制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生产建设财政”痕迹,重点仍摆在经济建设方面,兼有“越位”和“缺位”的问题。这是我国教育财政收入不足的根本原因。目前针对财政支出的改革已经开始,目的在于从根本上解决财政投入“缺位问题”,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共服务的质量,包括教育的公共服务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