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的成长必然包含着中心边缘化和边缘中心化的哲学意蕴,具体表现为:一是新公共管理把主体中心主义转化为客体主义,换言之,传统的公共行政理念强调以政府为中心,新公共理论强调以顾客(公民)为中心进行政府治理;二是新公共管理把权力中心主义转化为服务中心主义,把个体利益中心主义转化为公共利益中心主义。简言之,新公共管理的特征包括着几个方面:政府以服务为本;客户(或顾客)至上;绩效管理;公共部门的管理方式私营化等。这就要求在教育提供中必须改变官僚主义作风,强调服务意识,尊重教育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与价值选择,改善公共教育提供的效率,提高教育服务的质量,改变那种将教育视为纯消费性的事业,只计投入、不计产出的做法。

(三)有限政府理论

在经济自由主义与国家干预主义两大思潮的钟摆中,政府的角色曾几度转换。在古典自由主义时代,政府是一个“守夜人”,认为“做事最少的政府也就是最好的政府”;20世纪30年代经济危机爆发,政府是“善良道德人”的角色出现,国家奉行干预主义。随着政府干预的加强,在一定程度上又出现了政府干预过渡,结果导致浪费严重、效率低下等弊端,新自由主义于是抬头,认为政府是一个“经济人”;但由于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不以营利为目的,只能通过拨款生产,缺乏竞争,结果又导致政府财政危机和官僚政治。因此,政府的“社会人”角色出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人”政府治理有一个突出的特征:既强调市场调节的必要性,主张“向市场回归”,又强调不能完全放弃政府的干预。

有限政府理论是当今西方国家政治治理的主导理论之一。其核心观点是“市场经济有可能失败,但政府干预一定失败”。所以政府的功能是相当有限的。所谓“有限政府”,首先承认政府存在的必要性,同时又要对政府的功能做出限制。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认为“政府的必要性在于它既是‘竞赛规则’的制定者,又是解释和强调执行这些已被决定的规则的裁判者。”哈耶克(Friedrich A. Hayek)则强烈反对计划经济与国家干预,认为政府不可能具有“超级智慧”来对每个人的未来美好生活做出安排,同时他主张实行法治,法治的精髓在于确保自由。但是他主张留给执掌强制权力的执行机构的行动自由应当减少到最低限度。哈耶克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责是支持个人在市场内作决策的个人权利,而不是干预个人做决定的权利。

无论是有限政府理论,还是公共选择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它们都表现出一些共同的价值理念。一是反对官僚主义,强调服务的顾客导向;二是反对政府的强化干预,倡导社会的公共治理;三是反对集体主义,鼓吹个人主义,强调选择的权利和自由;四是反对“大政府,小社会”,主张“小政府,大社会”;五是要从重投入、重规章转制到重生产、重结果,重视公共服务提供的质量与效率,崇尚市场的力量与市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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