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国教育权力和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权力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的具有典型计划经济特征的教育权力体制,过分强调政府对教育的控制,因而对教育事业的管理主要表现为一种以命令与服从为主要特征的高度集权方式。政府几乎包揽了从投资办学到经营管理的一系列权利,政府之外的其他力量对办学的介入是非常有限的。一些本应由社会或学校来做的事务被集中到政府,因而带来很大的弊端。当前的教育改革出现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情况。表现在:教育事业的规模越来越大,教育对象日益广泛,培养目标日趋多元化;教育体制和结构日趋复杂;政府的教育负担越来越重;国家及区域性的经济发展越来越依赖教育的支持和配合;社会各界对教育的期望越来越高等。

在新情况下,传统体制的危机全面暴露,过分集中的教育权力必须在教育法治的新情况下进行重新分配。但是这种权力的重新分配不能简单地看作是在不同层次政府之间的放权或收权。因为改革要解决的不仅仅是政府之间的领导关系问题,更重要的,它是一次在政府、市场、学校之间的更大范围的权力转移。政府在权力重构的过程中,必须与学校和市场重塑新的关系模式。在这种权力重构的过程中,我国教育权力体制面临的更为重要的问题是政府要转换角色,改变职能,根据社会关系变化的新情况确立有效的权力制衡新机制,从法律上保证权力、责任、利益之间,集中管理与合理分权之间的协调一致。从现行权力体制的运行看,这种不协调既表现在其格局之中,也表现在其运行过程的多方面关系之中。

(二)现行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政府的作用应该表现在解决市场失灵和促进社会公平两个基本方面。政府管理教育的基础性责任应该是追求教育领域的社会公平、保证教育领域的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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