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概述
课程,在学校教育活动中占有重要地位。我国拟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突破口,实现教育的全方位变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目的,一是因为课程与教育活动的其他方面有着密切联系,另一方面是因为课程自身含义的扩展和深化,使其得以承担吹起新世纪教育改革号角的任务。本节将着重介绍课程涵义变化的趋势,新课程改革所要实现的总体目标、观念与策略,以及本次课程改革的特点与主要内容等。
一、什么是课程
(一)课程的词源分析
课程,在我国最早见于唐朝。孔颖达在《五经正义》里为“弈弈寝庙,君子作之”作疏为:“教护课程,必君子监之,乃得依法制也。”宋朱熹在《朱子全书•论学》亦有“宽着期限,紧着课程”,“小立课程,大作功夫”等句。这里的课程含有学习的范围、进程、计划的程式之义。在西方,课程一词最早出现在英国教育家斯宾塞《什么知识最有价值》(1859年)一文中。它是从拉丁文“currere”一词派生出来的,意为“跑道”(race-course)。根据这个词源,课程定义通常是指“学习的进程(course
of study)”,简称“学程”。课程的概念可以引申出两种不同的含义:当采用currere名词形式“跑道”时,人们顺理成章地把课程理解为给不同学生设计的不同轨道,从而引出传统意义上的课程;而将currere
理解为动词形式“奔跑”时,对课程的界定又着眼于个体认识的独特性和经验重构。
(二)课程的涵义
在近几十年里,由于课程理论的发展,人们对“课程”含义的认识也日益多样化,形成了不同的观点。
国内对课程概念有代表性的著述有①:(1)“学科说”,认为课程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指所有学科的总和或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各种活动的总和,狭义指一门学科;(2)“进程说”,认为课程是一定学科有目的有计划的教学进程,不仅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时数和顺序安排,还包括规定学生必须具有的知识、能力、品德等的阶段性发展要求;(3)“教学内容”说或“总和”说,将列入教学计划的各门学科和它们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开设顺序等总称为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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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顾明远主编:《教育大辞典(增订合编本)》[Z],
上海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89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