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的表述有:美国学者奥利弗②把“课程”的不同界定从广义到狭义的顺序,列出七种解释:(1)儿童所具有的全部经验;(2)在学校指导下学生所经历的 全部经验;(3)由学校提供的全部学程;(4)对某种学程的系统安排;(5)在特定学科领域内所提供的学程;(6)学校中的某项专业教学计划;(7)个体所修习的科目。
    美国的经验主义教育论主张,“所谓课程,是指旨在实现教育目标,学校所准备的经验的总体”,强调“经验与活动的教育性组织与计划”。注重学习对象及其内容本身的逻辑和独特意义的课程论,则视“课程”为“系统的知识、知性技能及情意内容的复合物”。1974年,经济合作与开发组织教育研究革新中心(OECD•CERI)倡导包含了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教材、教学活动及评价方式在内的广义的概念,把“课程”界定为涵括了“显性课程”(overt or manifest curriculum)与“潜在课程”(hidden or latent curriculum)在内的赋予学习者的“学习经验的总体”。
    综观上述观点,我们可以看出课程自身的含义正在不断拓展和深化,这种变化表现出如下趋势和特点,同时也是我们实施新课程所应具备的课程观念:(1)从强调学科内容到强调学习者的经验和体验。强调经验的过程并不意味着排斥源于文化遗产的学科知识,而是在学生现实经验的基础上整合学科知识,使学科知识和学生经验共同成为学习者的发展资源。(2)从强调目标、计划到强调过程本身的价值。这也并不是不要目标、计划,而是把目标、计划整合于教学情境之中,使之促进人的创造性的发挥,发挥教育教学过程本身非预测性因素的无穷教育价值。(3)从强调教材的单因素到强调教师、学生、教材、环境多因素的整合,进而强调课程的会话本质。把课程视为教师、学生、教材、环境等多因素间持续交互作用的动态会话情境,课程由此变成一种动态的、生长性的“生态系统”和完整文化,这意味着课程观念的重大变革。(4)从强调显性课程到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并重。将学校教育中有计划、有组织实施的显形课程与学生在学习环境中学习到的非预期性、非计划性的隐性课程(包括知识、观念、规范和态度的学习)并重,要求学校以更全面更开放的观念设置和对待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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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明远主编:《教育大辞典(增订合编本)》[Z], 上海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892页。